安全生产监察队长的述职述廉报告(2)

2018-07-27述职报告

  限期该企业于今年10月21日前通过省局安全专家验收,消除了重大事故隐患。三是打非治违成效显著,近年来,监察队联合治安大队积极有效的开展安全监察打非治违工作,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2起(燃气非法运输无证经营),立案12起,办结10起,行政处罚35.8万元,行政拘留8人,严厉查处了一大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执法威慑力,推动了企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四是坚持攻坚克难、创新工作方法。我县生产经营单位数量众多,其中规下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行业涉及五金机械、轻纺印染、商贸建材,也是我县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区,特别是安全监管范围较广、监管力量略显薄弱,导致了量大面广的规下企业安全监管成了一个难点和薄弱环节。

  面对这一难题,监察队积极探索创新建立起一套全新的监管模式,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最直接的责任主体企业落实自查隐患,实施治理和分析改正等步骤,形成自查、自改和自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为主的行政执法排查隐患向企业为主的日常排查隐患转变,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量身定制《检查表》为自查工作提供基础保障,通过全局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组建专家团队多次调研,修改后制订了《汉寿县规模以下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表》,分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部分,对一般工矿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具有良好的指导作用,并要求按《自查表》每月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逐步完善了台账和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其日常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以此达到事前监管,把安全监管工作窗口向前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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