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批服务事项达4067件,切实为生产经营者、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生产经营、投资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对10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保留31项,行使初审权34项。
(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了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对所办理的各项会计事项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一律拒付,确保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对应缴财政专户款及时上缴,禁止各单位挪用、拖欠、截留。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和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途径。
(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要求,大力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在干部任用上,坚持尊重廉政鉴定的原则,凡民意差且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廉政鉴定的一律不研究使用,有效防止和避免了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逐步加大了对干部廉政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
(四)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对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大了对乱批滥建、违法用地和倒卖土地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了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五)“三公开”工作情况。把乡镇、办事处政务公开的深化作为重点,全力推动;在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中,突出对重大决策措施、重要项目、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进行公开,建立了公务明示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加强了对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村务公开在全区122个村委会全部实行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间,加强了对村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受到大多数村民的好评。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今年,共对乡镇、科局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76万元,其中属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金额7万元,负主管责任169万元,应缴财政金额13万元,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在巴彦镇和中专路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任中审计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