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委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13)

2018-07-30述职报告

一、全力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招标投标管理机制。

  新机制运营以来,我们在完善一委一办一中心(一委即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一办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一中心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同志先后到淮安、合肥、徐州、郑州、株洲、荆州等地考察学习,并将考察报告及时报送市领导,努力推进成果转化。目前,我市招标投标管理机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集中进场。实行招标项目、监管机构、招标代理“三进场”,把市区内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所有涉及招投标业务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集中交易。过去需要跑多个地点才能完成的事情,如今在一个场所即可办结。二是统一监管。实行进场报名、信息发布、服务标准、评标专家库、收费管理、考勤考绩等“六个统一”,赋予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统一监管职能。从招标文件审核、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到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实行全程监管。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场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执法监督。三是综合执法。实行委托综合执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签订行政执法委托授权书的方式,委托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综合执法,并安排专人驻场办公,负责对本行业招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核,衔接上级主管部门招标投标工作,跟踪中标项目的实施情况,努力做到市场与现场的“两场联动”。四是扎口管理。对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并相继出台了保证金管理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地防止了资质挂靠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扎实推进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

  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起草了《XX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XX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评标专家考核办法》、《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办法》、《投标保证金管理》等制度,出台了业务监管、办事流程、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等30余项制度,明确了交通、水利、建设等驻场机构的工作职责,努力做到市场与现场的“两场联动”。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一是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召开全市招标代理工作会议,启动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考核机制;出台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二是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召开全市评标专家工作会议,实行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和语音通知,评标专家进场要通过批纹识别门禁系统等,建设清理评标专家库,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水利工程和政府采购方面的评标专家,对专家库进行扩容。三是公开曝光不良行为。分三批对20家企业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并限制其进入我市招标投标市场。四是强化现场管理。加强对开标评标现场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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