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我们的工作,就其本身的性质和逻辑来说,就是不断地关心学生的成长。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应将教学工作理解为单纯的“传道、授业、解惑”,而应将更多的心力放在如何维持和保证师生之间不可或缺的心灵沟通上面。只有善解人意的教师,才是真正的教师。在培训学校,我们面对的多数是性格迥异、基础参差、期望不同的学生。这就需要教师顾及到学生自身存在的特点,及时激发他们学习的内部动力,并多给学生一些建立自信心的机会。教师的评价,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都往往能对学生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对于学生获得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成功和进步,都应给予真诚的肯定和赞扬。喜欢鼓励学生的教师,犹若清晨的一缕曙光,足以照亮学生心底黯淡的殿堂。往往老师一句体谅的言语,就能使学生的情绪稳定下来,重新恢复信心;一番指引暗示的劝导,就能帮助学生走出迷雾,远离误区。对待学生,我们应当格外注重正面教育。或者说,注重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及时肯定和倡导,从而促成其进一步的发扬和推广。认可学生的付出是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点,要让学生始终能够看到自己的进步,同时避免使其产生任何消极逃避的思想。因为学习成效是树立学生持之以恒信心的阳光、空气和水。赏识教育是一种以尊重学生人格为前提,通过表扬、肯定学生的某些闪光点,实现对学生有效激励作用的“正强化”教育,是在承认差异、尊重差异的基础上看到学生每一点点的进步,用欣赏的眼光发现学生的可贵之处,使学生看到自己的闪光点,使学生每天都在进步和成长。教师鼓舞、激励的语言,像魔棒一样,能使疑虑变得坚定、恐惧变得平静、犹豫变得主见、自私变得互助、怯懦变得勇敢、自卑变得自信等,综合起来就是“我能行”的力量与信心。
这就是教师语言对学生心理引导的结果。这种引导将使学生的心理不断健康成长,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心理主流。赏识教育是对学生个性尊重的教育,对学生进行赞扬和鼓励的教育。少责备和惩罚学生,尤其是那些所谓落后的学生,取而代之的是多给他们关心、鼓励和常识,及时发现他们的长处和优点,并公开地予以肯定,学生就会越来越优秀。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渴望获得尊重、肯定、信任和关怀。当一个人被认可、被信任、被尊重时,他的爱心、善心就会不断被强化,他的自尊、自信也就会逐渐提升。
当一个人具备这些积极因素的时候,就会逐渐迈向真、善、美的境界。因此,说“好孩子是夸出来的”一点也不夸张。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追求赏识是人的天性。对于一个不断成长的学生,我们最好的礼物,是多给他们一些欣赏和期待,多给他们一些赞美和鼓励。赏识教育,可说是素质教育的延伸,集中体现在教师对学生取得未来成就的可能性暗含期待的一种深沉的情感体验。在这种情感体验中,包藏着热爱、信赖、坚信、鼓励、严格要求、期望等在内的复杂情绪。它们通过教师的各种暗示的方式,或有意或无意的流露出来,向学生展示出赏识教育的感召力和推动力,从而触动学生的心灵,引起学生对教师作出积极的回应。这个过程不仅有利于诱发和鼓舞学生克服困难、自强不息的激情,并且对学生的智力、品德和个性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