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在公司党委开展的“责任与忠诚”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昌九梁场党委积极响应,认真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和讨论,我作为一名党员谈一谈我的观点。
就在刚过去的一年里,我的两位同事,相继离开了公司,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在这里,我不论他们的选择是否正确,我想说的是,他们的离开不仅仅给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对其自身而言,是其对发展机会的一次放弃。
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都对自己的未来和前途充满了希望,梦想着可以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和人生目标。而这一切的实现,首先得靠自己的努力,更重要的是找到一片适合于自己成长的土壤。20xx年6月,刚走出校门的我,带着对前途的希冀和对未来的憧憬,来到五公司上班。面对公司当时的困境,我也曾经犹豫和徘徊过,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怀疑自己的梦能否在这里实现。可是,在工作中,经常看到施工生产中感人的一幕幕,我逐渐发现,我所有的担心和顾虑是多余的,五公司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浓郁的企业文化,“勇于争先,永不满足”的企业精神,以及一线职工对企业的责任与忠诚,深深的让我折服。让我感受到了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风范、让我感到五公司和我们一样,都有着无比辉煌的未来!
感激公司,它为我们提供了工作的机会,使我们能够在工作中继续学习、锻炼。岗位有高低,人格无贵贱,虽然我被安排在一个平凡的岗位上,但我明白,无论干任何一种工作,关键是要有责任心,要对企业忠诚,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的企业。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党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就应该处处以身作则,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铭记自己肩上的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项任务。
每个人都是企业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都是这个大家庭的主人,我们应该回报大家庭。虽然职位、岗位、工种各有不同,能力有大有小,但我们都应为其增砖添瓦,且不遗余力。虽然我们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摩擦和误会,但血浓于水,应相扶相持,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家和万事兴。
对于企业的大多数员工来说,都是默默无闻的普通人。的确,没有惊人的业绩,没有耀眼的光环,也许不善言辞,不会说大话,从不认为自己能作出突出贡献,按时上下班,遵章守纪,努力工作,非常的平凡,非常的普通。但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敬业奉献的执着追求,都有一种忠诚于企业的信念,能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出金子般的光芒。企业的稳定、发展、壮大,归根结底是要靠这些人的,这些平凡人,才是企业真正的中流砥柱,当这些平凡人肩膀上的责任凝聚起来的时候,就汇集成了整个企业的强盛。
就我而言,自从我进入五公司,就把这个大家庭当成了我生存的基础。大锅里有饭,我的碗里才有可能装满;大河里有水,小渠才不会干涸。企业兴旺,员工才有可能受益。为了我们能够有一个持久良好的工作,为了我们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我们要努力奉献自己的每一份光和热。
首先,我们要爱岗敬业、忠诚于企业。公司由若干个不同的岗位组成,这些岗位都是有机的结合体,倘如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小则影响工作,大则会对公司造成损失。员工是结合体的组成部分,只有我们每个员工将自己的岗位打造成优秀岗位,整体优秀,公司才会优秀。
其次,我们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我们都要将公司当作自己的家,我们都是大家庭中的一员,只有顾全了企业这个大家庭,我们的小家庭才有可能美满。 虽然有时我们的领导对我们要求严格了一点、虽然公司还有不意的地方,但它为我们提供了生存、工作和学习的土壤,我们应该忠诚于它,服务于它,应为它的安宁、和谐和发展尽微薄之力。
公司是我们的家,只有同心同德,众志成城,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才能使我们的公司更加辉煌!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学生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
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