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心得体会(2)

2021-01-01心得体会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篇4

  最近一个月,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干部培训,通过三个专题会和一次扩大培训会的学习,深感学校发展面临的形势之严峻,学校各级干部肩上的责任之重大。对照学校提出的“追求卓越”的工作要求,自己也存在相当的差距,强烈感受到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领导学理论认为,在影响领导绩效的诸多要素中,领导者的素质是居第一位的,起着基础性的作用。领导者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科学知识素质、能力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现代领导者只有具备上述六个方面的基本素质,其从事的领导活动才有可能取得较好的绩效。而这些素质并不是一走上领导岗位就自然拥有的,需要边学习、边实践,逐渐积累起来。由此可见,各级干部要提高领导素质,必须加强学习。

一、学习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xx同志曾指出:“如果我们不能通过新的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就会落后于时代,就有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的危险。全党同志首先是党的高级干部,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加强学习。”

  应该说,大多数领导干部是愿意读书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坚持读书。有的领导干部整天沉湎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无暇读书;有的领导干部沉醉于酒桌、麻坛,不愿意读书;有的领导干部满足于既有的实践,靠经验办事,不屑于读书。一个普通人不读书学习,吃亏的可能是他自己,而一个领导干部不读书,胸无“韬略”,受损失的就不仅仅是个人了。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读书学习不仅应当成为人生追求,更应当视为一种责任。

二、调整和更新知识结构

  知识是一切领导干部成长的基础条件。无论是能力的形成、见识的提高还是品德的修养,都离不开知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的道理。可见,领导干部需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建立起适应自己成长需要的知识结构。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我们的生存环境包括工作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迫切要求党政干部必须尽快调整和更新知识结构,抓紧学习有关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最新知识,学习计算机、外语、驾驶等实用技能,不断掌握新本领。否则,就会落后于时代,落后于别人,就将被无情地淘汰。

三、改进学风,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大力弘扬这一学风,就必须反对本本主义,反对照抄照搬、照本宣科,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坚持刻苦学习,养成勤奋好学的习惯。改进学风,首先要解决学习态度,尤其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只有用科学的态度来认识和对待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发展的科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和行动指南,才能真正做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有效探索和深入认识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顺利推进党的各项事业。领导者改进学风,还有一个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的问题。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做到善于学习,即要学习掌握规律性的东西,掌握各门知识的基本结构、基本原理、基本要领和法则,在复杂的事物中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用共性的规律来解决千差万别的实际问题。

  要做到“三勤”,努力锤炼理论思维能力。1、脑勤,勤于思考。只有动脑筋思考问题,读书才能发挥磨砺人的思维,激发思想火花,增强理论思维能力的功能。用心思考,开卷有益。2、手勤,勤于动笔。学会拿笔杆,动手写文章,是促使人读书、思考和磨砺理论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3、腿勤,勤于实践。学习不仅仅是读书,运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要勤于调查研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党的基本工作方法,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篇5

  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从第一天李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当然,我不是反对什么我们律师一定“二八定律”是商品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律师业作为商品经济社会的一部分,出现“二八”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定律也就是规律性的东西,我们是没办法变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规律了,咋地你还想人为的改变规律不成。“二八定律”反应了一种不平衡性,但它却在社会、经济及生活中无处不在。

  “二八现象”应解释为“二八法则”,也称帕累托法则,不平衡法则。因为在现实社会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财产,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务,在我们律师界就是说20%的律师掌握了80%案源,或者说是20%的律师挣了80%的钱。

  在我看来,我们律师界“二八现象”的出现,恰恰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们国家回复律师制度几十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单单从数量上看,律师业也开始出现僧多粥少了,也开始两极分化了,与此同时律师业也就有机会进行所谓的产业升级换代了。

  律师和其他的有些行业比起来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它是个大小通吃的行业,相对来讲是个纯粹的单人表演的项目,只要你一个人的能力、学识超群,在你的行业领域内,只要有你一个人在,其他的人就该一边歇菜,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你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我们这个行业的这个特征,也就决定了我们行业成功的只能是少数人。我们律师业不象农民工他们盖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干活,相互照应才能把房子盖好。我们行业通常状态就是单兵作战,所以就一定要分出个一二三四,三六九等来不可,我想要是没有了竞争我们的行业发展也就成问题了。也就正像美国的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一样,在游泳赛场上只要有他,那么金牌非他莫属,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难很难的事。人家在奥运会上一人独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么别的想法,是啊谁让人家能耐超大呢?游戏的规则如此,谁也没有办法啊。而作为团体运动的篮球就不同了,尽管姚明球技出众,也人高马大的,可中国队照样不行,为何?因为篮球是项集体运动,光单单凭某一个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队员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战的。

  就算是退一步讲,人家老律师工作十几、二十来年了,案源多点,钱赚的多点,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龄计算,人家也应该多拿点。这没什么啊。超市、酒店,商场哪个行业不存在“二八现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贵,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市场法则。我们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就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我们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嘛,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练内功,抓住机遇,力争上游,努力开拓案源,努力挤进那为数不多的20%,才是当下我们实习律师应该干的事,而不是在这里坐井观天,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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