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师德的人格力量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教师是教人怎样做人的人,首先自己要知道怎样做人。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学生均喜欢模仿,这将给学生成长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刻刻为学生做出好的榜样,凡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严于律己。教师要知道教育是一朵云吹动另一朵云,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个心灵感动另一个心灵。 教师工作有强烈的典范性,为人师表是教师的美德。教师以身作则,才能起到人格感召的作用,培养出言行一致的人。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学生的成长和成才的作用不言而喻。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 “为人师表”则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因此教师要优化自身形象,从树立“以德立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教师形象入手,把外树形象与内强素质结合起来,以良好的师风师德感召和熏陶学生,提高教育人的可信性;教师在行为、气质、素养甚至仪表上都应提高文明程度,特别要培养对学生的爱心;教师还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服务意识,创造出尊重、信任、宽容、友爱的新型的师生关系。
总之,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改善教育发展环境,转变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