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修工作心得体会(2)

2018-09-02心得体会

  二、政策激励,激活民间资金兴办小水利

  兴建水利工程,资金投入是保障。在政府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为解决投入这一难题,我们主要采取了政策激励的办法,一是民办公助。不论是民间投资、集体投资,还是群众按照一事一议筹资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经验收合格,按每1万方有效库容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投资者;对有效库容不足1万方的新建小型水利工程,按每处600元的标准奖励投资者。二是激活经营机制。按照明晰所有ā⒎趴?ㄉ枞ā⒏慊罹??ā钡脑?颍?岢炙?蹲省⑺?ㄉ琛⑺??小⑺?找妫?魅匪??こ探ㄉ枵叩乃?腥途??āC窦涠雷驶蚝献市私ㄐ∷??こ痰模?蹲收呦碛?0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依法向用水农户收取水费,可自主从事水面立体综合开发。三是给予用地支持和有关农业税费减免。在本着节约耕地的基础上,对民间独资或合资兴建小型水利工程所占用的土地,可通过村民小组自行调剂解决,也可以通过行政划拨或以低价有偿转让方式解决;对兴建小型水利工程所占耕地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附加,由县财政部门核准计税面积后予以核减。这些措施,吸引了大量的民间资金投资小水利建设。如丰林镇农民刘显恩个人投资10万元新建了4座总库容达8万方,集灌溉和养殖为一体的水库;林泉乡的孙家礼等六位农民投资12万元新建了一座库容达7.5万方的水库。据统计,截止11月10日,全县社会投资小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达411余万元,其中群众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自筹资金233万元,民间资金178万元,在已建成的63座小水库中,民间资金投资新建的有32座。

  为确保民间投资兴建的小水利能充分发挥抗旱功效,我们明确要求经营者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防洪安全与工程效益的关系,经营者必须服从防汛抗旱的统一调度,服从水务部门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全面承担起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和监测责任;二是处理好灌溉与水面开发的关系,经营者必须按要求界定防洪限制水位和养殖保鱼最低水位,确保抗旱用水的需要;三是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经营者只能按照不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向用水农户收取水费,不能人为抬价,增加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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