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自我鉴定 篇6
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现已结束,通过在校集中培训和校外培训两个阶段的学习,我增强了法官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夯实了理论基矗通过培训,提高了司法司法实践能力和审判技能。现就一年的培训作自我鉴定
在校集中培训期间,我认真听课,严守纪律,积极参与讨论,并主动向老师请教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按计划完成了综合知识、职业技能课程的学习,具备了法官的基本职业技能。通过学习,我坚定了政治信念,树立了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的理念,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各个重要环节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庭审观摩和模拟庭审等教学环节,增强了我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案件审判技能。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思路及理念有了深入的了解,尤其在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和诉讼调解等职业能力上有了较好地掌握,具备法官应有基本能力;为下一步培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充实了理论基础。
在培训期间,我分别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培训。
在立案庭培训期间,我勤学多问,积极参与,勇于实践。通过培训,我能独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材料审查,并完成立案程序操作。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积极参与诉讼外调解工作,掌握了诉讼外调解的基本技巧。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我熟悉了接待规范及要求,能依照法律和法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诉讼指导,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在信访老户的疏导和劝返工作中,我始终以极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诚心与他们交流,用公心去释法解疑,提高了自己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的能力。
在刑事审判庭培训期间,我虚心求学,以能为师,刻苦研习,一丝不苟。指导老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在庭前准备阶段,我认真阅卷并做好笔录,及时接受点评,边总结边修正提纲,保证了庭审成效。我熟悉了审规范和证据审查方法,能及时把庭审提纲所疏漏的问题提交给审判长并与合议庭成员进行适时交流,保证了庭审效率。通过评议案件我认真记录指导老师的对我审判意见的点评,总结自己在审理案件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提高了审判技能和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文书制作上我做到了文书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和词语规范。
在民事审判庭习期间,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对案件的起诉材料进行了审查,认真做好阅卷笔录并组织了证据交换和制作了庭审提纲,做到了审理思路明确,调查范围全面、确定须查明的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的焦点详实。庭审中我十分重视案件所涉证据并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通过案件的评议我着力培养了法律思维方式,及时与老师进行了交流制作了评议笔录,提高了法律适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做到了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培训中,我注重运用学法理和心理学知识,与当事人构建沟通桥梁,调控当事人心理预期。在老师指导下灵活调整了调解策略摸索调解技巧。这使我牢固树立起了和—谐司法的理念,并把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审判庭培训期间,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全部行政案件办案流程,还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熟悉了行政审判案件各环节的重点和难点。庭前准备阶段,审查材料做到了案情熟悉,焦点集中,思路清晰。庭审提纲我按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结合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的基本审查顺序和重点审查的事实争议。通过听审、直接发问检验了阅卷的成效和审理思路,并在实践中熟悉了庭审规范和证据审查的方法。培训中,我着重加强了案件审理报告的制作学习,做到了案件事实书写详略得当,证据采纳表述清楚,行文层次清晰。在评议时,我对不同意见虚心接受、细心记录,认真修改一丝不苟。
通过一年时间的培训,我个人认为我具备了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法官自我鉴定 篇7
开学的第一天,王副院长就给我们做了对这次培训的初步课程计划及学院的教学安排,第一次见面的讲述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留个我最宝贵的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知识和技能是能够学到的,然而人品是你一辈子都要做的修养。人与人之间成功与否的差距很大的关键不是取决于你跟别人之间在知识和技能层面的差距,更多时候是你为人的素养和人品”。在后来的学习中,接触了很多的老师,他们也在不同的层面教我们业务操作技能的同时给我们做人、做事方面一些忠告和建议。
这次培训用四个词总结概括:素养、责任、价值、智慧。
一、 素养
这次培训好几节课都围绕关于法官职业道德、司法核心价值观、司法的价值体系的问题。老师的教学内容中都涉及法官这一个职业所需要的操守。“在西方,如果一个人是法官,就根本不用考虑这个人的道德,法官和道德高尚的人之间是可以划上等号的,而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恐怕不能,所以我们具备更多的或许不是我们单纯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而是一个高出于常人所应该具有的素养(宽容、仁厚、博爱、正直等等),这些也是其他技能的基石”。 正所谓“正人用邪法,其法也正;邪人用正法,其法也邪”!法官需要有厚德载物的品质!
二、 责任
法官需要承担的主持社会公平正义责任,每当我们说到西方正义女神的形象时候,我们都内心澎湃,但是有很多同事将来所拥有的就是生杀予夺的权利,为什么我们崇尚法治的同时,自己不敢去追求,不追求也就算了!但为啥还有那么的同事还要去亵渎法律的尊严和法官职业的威信呢?在这几节课中,同学们最不愿意上的课就是这些纯粹法学理念而不是实际操作的课程,然而,却让我感觉有些不解的是虽然这些同学都希望自己在行业里面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他们却经常在别人面前诋毁法官这一行业的公众形象,经过这次培训我也从中理解公众为什么对我们这一行业的偏见和不解,更多的时候是我们自己把自己说成这样的形象,能怪谁?“如果你自己都不维护你自己的尊严,没有人会帮你维护”。这些话从他们口中说法院这里没有了公平正义,有些时候我真的感觉很可怕,如果是从老百姓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我还能理解,但这话从自己人口中说出来我却怎么都不敢憧憬法治的未来。
三、 价值
法官需要有自己的一个价值判断,这个判断首先就需要的是法律,更多的时候不仅仅是体现在你对法律,还有对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整体判断。仅仅追求一个法律效果,那种机械的裁断案件的法官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具。是不懂法律艺术的法官。以前我也一直理解法律要独立,那天起我终于理解为啥法院的裁判不能脱离政治,脱离社会,脱离民众的法感。 “法律本来就是政治的一个衍生物,怎么可能脱离政治呢?法律就是为执政者所服务的”。法律更多时候是需要维护一个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最后受害的也是芸芸众生。一个判决下去,会导致多少人为此付出代价,社会会因此产生怎样的价值导向。这是我们法官需要考虑的不单单是法律效果,更加要考虑的是政治效果。戴海老师说的没错:“法官不仅仅是法学家,更应该是一个政治家。”
四、 智慧
法官需要有智慧。需要有法律智慧,需要有政治智慧,还更需要有一个智慧——民间智慧。案件都是发生了以后才起诉到法院的,法官需要的就是用证据还原客观的真实事实,客观的真实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差距就需要我们运用生活的经验法则去推理,这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智慧。排除合理怀疑,还原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