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自我鉴定(2)

2021-01-01自我鉴定

干部自我鉴定 篇4

  我在培训期间担任学员自律管理委员会卫生部长一职的同时还担任了班级的卫生委员一职。作为一名正式的共产党员,在培训期间我能够在学习上生活上有效的起到共产党员应有的模范先进的带头作用。在学习上我能够认真严格要求自我,从不迟到早退,上课认真听讲,勤做课堂笔记,课后认真复习。在老师与同学的帮忙下,最终在学院组织的技能比武中获得了第三名二等奖,取得的成绩我个人略微满意。在生活中我多次协助学校组织检查督促学员们的寝室内务,每一天早上吹起床哨,提醒大家出早操。在班级的劳动中,我总能冲到最前面。干活是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在培训期间我还多次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学习生活中我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待人热情真诚。临近毕业回头看看总结一下这五个月来的培训效果,我个人认为我在学习成绩上较为优秀,在工作上完全能够做到并且出色的完成自我应尽的职责,起到了服务同学,为老师分忧解难的用心作用,我的言行举止能够展现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应有的思想觉悟,对得起党的培养,对的起老师和同学的信任!在培训期间的表现优异,培训效果十分明显。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我身上也会多多少少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我会在日后的工作学习中发扬自我的优点改正自我的不总。总的来说我对自我这次培训的表现十分满意!

  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为提高驾驶学校的培训质量,规范培训市场,按照培训与考试分离的原则,从今日起,我市开始实行《浙江省汽车驾驶培训学员证》、《浙江省汽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浙江省驾驶培训教员准教证》和《浙江省汽车教练车证》制度。

  对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的学员来说,跟以前学车相比,如今在学习结束前务必参加培训结业鉴定。具体流程为:学员在向培训学校申请培训时填写《浙江省汽车驾驶员培训鉴定表》,由培训学校统一到所在地运管部门办理《培训学员证》和结业鉴定有关手续,学员在完成规定的教学资料向公安部门约考前,由培训学校统一向所在地运管部门申请结业鉴定,对鉴定合格者送市公管处备案后核发《浙江省汽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转入下期补鉴定。目前结业鉴定工作与各驾驶学校对学员的结业考试统一进行,结业鉴定分理论、场地、道路三部分,理论鉴定成绩目前暂按公安部门理论考试成绩为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收取结业鉴定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

  xx年2月20日以后报名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取得驾驶证书的学员,若需从事道路运输客运的`,凭汽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参加道路营运从业资格培训。

干部自我鉴定 篇5

  本人就近期党校培训作如下自我鉴定:

  一、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顺应当今教育发展的需要,树立终身学习观,自觉的参加到学习中来,用以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同时也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学习过程中能按时参加辅导,认真听课,完成作业,积极虚心向学院讲师请教,能认真对待每次考试,对学院通知的各项事宜都完成到位,从不应付。

  二、把学习过程与教学实践结合,学以致用

  教育管理专业的课程与教育实践非常切近,自己能把所学的课程知识和教育实践结合,对教育教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我的教育教学几管理水平也有所提高。

  三、能把学习过程与网络运用结合,学习轻松便捷

  网络平台为我们提供了全天候的教学服务,我通过网上作业的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及收看课件等学习活动不仅完成了学业,还拉近了与网络的距离,掌握了全新的学习方式方法。

干部自我鉴定 篇6

各市县团委,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xx年全国高校赴县级团委挂职干部考核鉴定的通知》(团组字)[xx]13号)文件要求,xx年高校团干部挂职工作定于20xx年1月13日结束。现就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挂职之日起至20xx年1月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由各市县团委协调同级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挂职干部在挂职地了解情况、介绍经验、推动工作、探索创新、锻炼提高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由挂职干部认真填写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发的《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详见附件),县级团委召开会议评议,并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鉴署意见。

五、其他事项

  1。《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交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2。海口团市委统筹海口市四个区高校派驻县级团委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联系人:陈仕英、王铮;电话:65337205、65369133(传)。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充实工作力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校团委决定开展xx—20xx学年全校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要求

  选拔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优良;

  4。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团学工作经历;

  5。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二、选拔任用

  1。各院级团委(含直属团总支,下同)根据选拔要求,组织公开报名、笔试和面试,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经批准后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各院级团委将拟任用名单和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经校团委考察并培训结业后统一发文任命。

  3。选拔的挂职团干部一般担任院级团委副书记(挂职)职务,任期一年。

  4。校团委选拔校级学生挂职团干部时,院级学生挂职团干部予以优先考虑。

三、培养工作

  1。各院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对挂职团干部的培养与锻炼工作,定期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他们的相关情况。挂职团干部挂职期满后,要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将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2。浙江大学团校统一组织对各院级团委挂职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我系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请要报名的同学在10月10日前,将挂职团干部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和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心理系楼210李老师处,邮箱为。

上一篇:干部自我鉴定集合8篇下一篇:有关干部自我鉴定集合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