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半年总结(2)

2020-06-25总结

篇二:政法委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区委政法委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区委、区政府:

  年初以来,我区的政法工作在市委政法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三次创业”各项任务和要求,以建设“最平安、最稳定”城镇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不断深化“平安红星”建设,为我市现实综治工作“三连冠”、夺取“长安杯”做贡献;以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实现执法公正为追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的水平和成效,使依法治区战略得到更好实施,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更好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增强,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富裕和谐新林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以服从服务改革发展为重点,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我们以改革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紧紧围绕“三次创业、转型跨越”战略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主动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出主意、当参谋、提建议,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依法参与调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农民工工资清理等问题,为发展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司法支持,继续推出服务经济发展的便民利民措施,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我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诚信观念。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及执法各

  单位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发展、和谐稳定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二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切实加强以政法机关和街道为重点的“大调解”机构建设,构建“一个平台、三调联动、多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组织开展了“大排查”、“大调解”活动,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办法,积极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半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7件,其中:信访9件,司法局22件,法院26件,多是生活保障、退养教师工资、病退鉴定、街道改造、房屋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8%,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苗头1起,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不断拓宽评估的领域和事项,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生之时。进一步完善了突发群体性事件和暴力犯罪应急处臵预案,组织开展了应急处臵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处臵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领导包案、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抓重点,破难点,坚持依法治访,把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化、常态化,我区的涉法涉诉案件全部实现息诉罢访,没有出现进京到省访案件。

  二、深入开展 “平安红星”建设,全力为夺取龙江第一个“长安杯”做贡献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和深化“平安建设”成果。 按照年初省、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统一部署,我区以打造“最平安、最稳定”城镇为目标,全面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巩固“平安建设”成果,较好地维护了全区政治安定

  和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为伊春实现全国综治优秀地市“三连冠”、捧回龙江第一个“长安杯”做贡献。为此,在年初的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对政法、综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红星区平安建设推进落实方案》,并与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状。今年,我们在巩固成果,认真抓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延伸工作触角,丰富工作载体,狠抓了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宣传、信访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工地”、“平安市场”、“平安社区”、“平安林场(所)”建设,力求平安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巩固和保持了我区良好的和谐稳定环境。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目前,我城区内共有一个街道办事处,6个社区,17个小区,居民组134个,居民8301户,人口21.786人,辖区内有企事业单位60个,私企19个,流动人口254人,重点部位7个,专职治安员48人,兼职治安员124人,义务联防员132人。警务室6个,配备警力14人。半年来,各社区在居民教育管理、法制宣传、治安防范、规范化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6个社区已全部达到平安社区标准。我们在突出抓好社区治安防范、人口教育管理、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了社区社工工作,为全面打造平安社区注入新的内涵。目前,全区有专职社会工作者6名,建立健全11个警务室(区内6个,重点林场(所)5个),充分发挥了宣传、防控、调解、服务、信息搜集的作用,为“和谐红星、平安红星”建设的深入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宣传月活动。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市综治办的总体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区综治委与区委宣传部共同制定下发了《开展“平安红星”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区各单位将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纳入重要日程,全面抓好落实。综治各成员单位,对所包单位加强督促检查,扩大宣传层面,确保宣传效果。二是形式多样,突出重点。为保证宣传活动月的连续性,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平安红星”宣传活动。在时间上,分日、周、月进行,由集中统一组织宣传到各单位自行组织宣传。在内容上,与森防宣传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及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大检查相结合,重点宣传我市“保冠夺杯”、“平安红星”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社会治安排查整治、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工作和《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规定》。在方式上,通过在电视台开设宣传专栏、发表电视讲话,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一条街,设立咨询站点和法律服务台、援助点,增设永久性宣传板等多种形式,保证了社会宣传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各方协作,形成合力。在宣传活动月期间,我区形成了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亲自抓,全区各单位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并突出了今年我市综治工作要实现“三连冠”、夺取“长安杯”的工作主题,结合我区“两防”工作,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开展了交通安全周、控制发案周、安全生产周、消防安全周。4月20日,区委书记、区综治委主任郑宪忠同志对全面深化“平安红星”建设,为确保我市综治工作实现“三连冠”、夺取“长安杯”做出积极贡献的工作目标作了电视讲话。区综治办也组织区综治各成员单位在区中心街开展了平安建设宣传一条街、平安建设板报一条街宣传活动,在城区各单位、主要街道、路口悬挂突出“保冠夺杯”、“平安红星”建设的横幅和标语,并设立咨询站点。区(局)主管领导、综治办主要领导一起走上街头向行人发放平安建设宣传材料,区综治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在咨询台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平安建设及防火防盗应知应会知识服务。在活动中,共摆放宣传展板60块,悬挂横幅标语58幅,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16余台(次),并利用临街单位LED显示屏展示了平安建设宣传口号,受到了过往群众的一致好评,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此外,区广播电视中心开设了专题、专栏,有针对性地编采、播报,及时在区新闻联播中播放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宣传内容,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进一步加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对社会面的防范控制。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不断创新压发案工作机制。坚持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开展了零发案社区、零发案林场(所)等创建活动,实行打击与防控相结合,不断强化社会面管控,全力推进压发案工作,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体系作用,做到快速反应,处警得当。二是加强了机企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强化全区首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金融部门的内部安全防范检查,检查机企单位186个(次),整改隐患3处,通过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突出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有效遏制了机企单位内部重大事件和案件的发生。三是强化了社会面控制。突出了“点、线、面”三个控制,在易发案部位、治安复杂区域,突出重点时段,组织刑警、森侦等部门警力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盘查,控制住“点”;在全区主要道路上,以巡警大队、交警大队为主,采取车巡、步巡相结合方式,实行全天候弹性工作机制在路段上巡逻,控制社会“线”;在居民区,以各派出所民警为主,实行错时工作制等勤务机制,组织专兼职治安员等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居民区安全检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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