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试点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将在县国营林场、森林经营所、林场3个林业企事业单位和20个乡镇范围内实施。为了确保人工商品采伐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林业局于-月-日召开了全县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实施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题会议,对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
坚持强化领导,严把责任关县林业局及各采伐试点单位相继成立了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实施工区、乡(镇)林业站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县林业局分别与实施单位签订了采伐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责任机制。为加大对采伐试点工作监管力度,县林业局同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采伐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并落实了两个领导小组各成员分片管理监督责任制,确保了采伐试点工作规范实施。
坚持规范运作,严把作业设计关市、县两级林业勘测设计队,严格按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和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提交了人工商品林试点采伐施工作业设计说明书,做到了无超限额设计、无改变采伐类型、采伐方式和采伐对象设计,使全县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做到了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体现了注重实效,有效监管的原则。
坚持依法采伐,严把审批关各采伐实施单位的.采伐作业设计必须坚持经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评审批准后,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并由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到实地划拨伐区,方可凭证采伐。
坚持精心实施,严把监督关各采伐实施单位严格按人工商品林采伐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要求,精心组织,谨慎实施,坚持“四不采”(天然林不采、人工防护林不采、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区重要地区的林木不采)、“四不超”(不超限额、不超范围、不超伐块、不超时间)、“四台帐”(采伐登记台帐、青山检尺台帐、运输销售台帐、木材检查查验台帐),坚决杜绝“拔大毛”、“开天窗”、“剃光头”等违规现象发生,确保全县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
坚持规范经营,严把木材流通关凡20xx年的人工商品林木材,坚持凭采伐单位出具的采伐证号、伐块号、检尺码单等相关材料,由采伐单位派专人到县林业局办理林木运输证和检疫证,进行凭证运输销售,坚决杜绝乱收乱购和无证运输,确保木材流通环节和销售市场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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