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总结(3)

2021-01-30总结

医疗废物总结7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我院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废物管理办法》以及《黑龙江省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污水处理专人专管,严格按污水环保处理要求进行工作,严格污水 处理设施操作规程,扎实做好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工作。

  1、健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各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临床科室护士长及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监督管理。

  2、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

  医院为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按要求建立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医疗废物暂存地配有防盗门,磅称以及防鼠板等设备;有专人管理,专职人员配有防护用品,制度、流程上墙。

  3、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感染性医疗废物: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等和各种废弃的血标本,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4、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

  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都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护目镜, 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专职收集人员每天分类包装、做好标识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收回后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收集时带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簿,与各科当面交接,做好双签字。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必须要求科室重新包装,否则,运送人员有权拒绝回收运送,做到日产、日清。

  我院与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处置有限公司签定了《医疗废物委托处理合同书》,凡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由国环公司进行转运处理,年处置费1.08万元。国环公司三天回收一次,并有交接登记本。每天下午4点各科室用密封桶密封送医疗垃圾中转站,由专人接收、登记、装入固体医疗垃圾周转箱,下午4点由国环固废处置公司专车运至公司进行专业化处理。对医疗废物暂存处每天用紫外线灯照射和1000 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

  5、进行全员培训,定期检查考核

  医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理》、以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收集、运送、处置、监督管理等要求。给各科印发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并按规范要求执行。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奖惩分明。

  我院还积极做好污水处理工作,不担专人专职,还投入10多万元建立污水处理站,更新水处理设备,从而使处理过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设计能力为日处理60m3污水,实际处理量为每4--12吨,年消耗氯酸钠0.6吨、计人民币1.4万元。工作流程:氯酸钠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电控柜操作处理,处理后的达标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01年经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院完成医疗垃圾、污水处理工作,有效的保证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20xx年我院将继续加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工作,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单位领导签字:

医疗废物总结8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将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作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的一项重点工作,每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现将贺兰县20xx年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贺兰县共有医疗机构177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8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医学检验机构1家,村卫生室60家,个体诊所95家。

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一)医疗废物处置。全县177家医疗机构中,86家机构直接与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回收协议,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德坤环保公司上门回收后进行集中处置。县城19家个体诊所分别与贺兰县人民医院和贺兰县中医院签订回收协议、各乡镇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分别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医疗废物回收协议,由贺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回收后统一交宁夏德坤环保公司进行集中处置。

  177家医疗机构均未发现自行处理医疗废物的行为;未发现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行为;未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或扩散的行为。

  (二)医院废水处置。贺兰县4家县级医疗机构及2家民营医院均设有医疗废水处置间,配置二氧化氯发生器对医院废水进行处置。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和2家民营医院二氧化氯发生器能正常运转,且对消毒后的医院污水进行检测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妇幼保健所二氧化氯发生器能正常运转,但污水排放前未经检测;中医院和人民医院2家机构发生器均不能正常运转,且污水未经消毒排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7家乡镇卫生院建有化粪池,机构产生的污水均直接排入化粪池,未采取其他的消毒处理措施。

三、处罚情况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已经对于贺兰县中医院医疗废水未经消毒后直接排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贺兰县人民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对医疗废水处理的行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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