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4)

2021-06-13总结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6

  为广泛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保密法》,依法加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保密工作,根据区、市保密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扎扎实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实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市民委(宗教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补充调整了由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为组长,副主任(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负责人、市级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以及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在市民委(宗教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法制宣传日常工作的开展,切实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学习教育,切实筑牢保密意识

  为进一步把活动落到实处,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紧紧围绕“增强保密素养,提高保密能力”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集体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结合学习了《保密法》,通过开展学习泄窃密案例、播放保密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国家利益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

  委(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保密守则,为促进保密法制宣传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二是重点学习传达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厅字〔20xx〕3号)、《密码电报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厅字〔20xx〕4号)、《关于落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宁党办综〔20xx〕14号)等系列文件精神。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保密素质和保密能力,也更进一步规范了保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保密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保密管理能力;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保密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委(局)机关、市级宗教团体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近30人参加了保密知识答题活动,使保密知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加强日常保密管理,提高保密工作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我委(局)克服资金紧张,积极与市保密局联系为机关2台涉密计算机购置了2套“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切实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办公平台的保密管理,有效杜绝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保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情况。二是按照《关于报备涉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人员的通知》(银密办发〔20xx〕5号)文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委(局)工作职责,确定涉密网络安全审计员、系统管理员及安全保密管理员,并及时上报市保密局备案。

  三是严格涉密公文管理,进一步规范涉密公文流转。坚持把好发文复核关,认真检查签发、密级、紧急程度等基本要素,控制文件和重要资料的发放范围;对电传的涉密文件,严格履行主管领导审签制度,送市委机要局进行专线传输。严格执行机要文件收发、传阅、清退、归档、销毁等各项制度要求,把好文件收发保密工作的出入口关。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保密管理措施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保密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的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宗教系统保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7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为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生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得到基本养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治。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在法制教育中,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负总责,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德育主任为副组长,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班主任等其他老师工作者充分认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德育处、教务处、班主任、少先队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三、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出现了护法典型

  我们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

  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出现了护法典型。

四、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实施立体化教育

  继续探索法制教育方法和途径,力求形式多样。

  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在校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图片展示让每个学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听课后,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我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利用晨会、班会活动,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培养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总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将不断努力,扎实开展具体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确保我校的违法犯罪率为零,争创平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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