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开展学习培训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体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观看视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如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同时积极参加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全省价格系统综合法规工作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
2、大力提倡鼓励自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购买普法教材、专项法律释义等法制学习资料,为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地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创造条件。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每月例行学习的重要内容,由局机关综合法规股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下发给局属各部门,督促大家认真学法,并结合学法用法考试检验自学效果。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价
1、大力开展制度建设。
根据价格法和省、市物价局有关价费管理的规定,为适应依法治价工作的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重大价费事项发布公告、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备案、成本监审、明码标价、价费公示、价格行政执法、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等工作制度,并将上述工作制度汇编成册。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完善了价费公文审批程序等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规定,确保价费审批的受理、批办、承办、核稿、签发、正式发文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规范了价费审批行为,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到县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审查登记制度,确保了文件合法性。2012年,本局报法制办统一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5件。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
对于重大价费审批,落实价格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在调整之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积极进行成本核算和监审,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知情权。如今年我局在核定我县建筑工程渣土处理收费标准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了大量意见,并委托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和成本调查队进行认证和成本核算,并提请政府常务会通过,由政府指导定价。落实局务会议制度、价费制定与调整集体审议规则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价费审批、价格执法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
4、努力规范价格执法
一是健全价格执法制度。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完善了《XX县物价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平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质量,提高了执法效率。
二是严格价格执法程序。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叨戎厥蛹鄹裰捶ǔ绦颍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是完善价格执法监督。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价工作。注重内部横向监督,建立并完善了价格执法、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规范,并结合局属重点单位、重要岗位责任人行政效能监督制度,将价格监督检查局作为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内部横向监督制约机制,使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程序规范、权责分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执法工作置身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真正做到了“阳光执法”,营造了和谐的内外部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