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重法制环境,着力规范依法治文依据和行为
(一)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
按照上级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做好规章清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处组织开展本局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对《XX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和《XX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提出清理建议,交由市法制办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对市人民政府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主管、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积极开展了清理工作,按时提出清理建议。
(二)切实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完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的基本制度,以推动文化市场管理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审批继续使用我局制定的全市统一许可文书格式,并举办全市2009年度文化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评选出8份优秀案卷进行了表彰;行政执法统一使用文化部新规定的执法文书格式,我局制发《关于印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书的通知》(武文规[2010]1号),并按照程序报市法制办备案。
三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全市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举办全市文化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文化市场管理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
(三)规范和执行文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一是依法建立切实可行的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和程序。我局通过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量化和细化,出台三部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市文化局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试行)》、《市文化局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规定(试行)》和《市文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三步式程序执行标准(试行)》。
二是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将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建立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决定中有关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应当予以说明。
四是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核制度。加大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审核力度,规定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后,应经两级审核才能批准作出决定。
五是建立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涉及执行自由裁量权的重大或复杂案件,应进行集体讨论,共同研究决定案件的处理结果。
(四)“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合格
根据全市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局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形成了自查报告,并接受市普法办的考核验收,我局被评定为“五五”普法合格单位。
(五)编印《XX市文化文物法律法规汇编》(共四册)
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文,强化全市文化文物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引导广大文化市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我局专门编印《XX市文化文物法律法规汇编》,印发给全市文化行政部门和单位、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学习使用。受到广泛好评。
(六)加强培训和评查,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
7月份,我局举办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培训班。培训期间,邀请市法制办专家就依法进行文化行政许可的法律意义和实践性问题作了专题报告。同时,针对各区的设立娱乐场所、举办演出活动等行政许可案卷的审批流程和文书填写进行了专项评查,并细致讲解各区在日常行政许可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培训,有力地强化了区级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依法审批意识,提高了大家依法审批业务水平。11月份,我局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强化依法执法的理念,讲解依法稽查的重要性,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