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财政工作总结范文(13)

2018-08-30总结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一是思想上全力发动。在省直单位中率先组织宣讲组分赴9个设区市举办了13场宣讲报告会;结合第19个税收宣传月,举办了专题论坛,在地税网站、地税专刊和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宣传专栏;免费向纳税人发放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手册、发送税收优惠政策告知短信和电子邮件。二是政策上全力支持。研究制定了“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税收政策和服务措施6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政策的落实和跟踪问效工作。多次赴国家税务总局争取政策支持,争取环境税试点。三是措施上全力跟进。省局召开了全系统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座谈会,各级地税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服务措施。

  (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支持全民创业。重点对未达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户,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全年减免税收1.5亿元,惠及个体工商户17万余人。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施优惠,累计认定29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32万元。三是支持调结构、促改革。认真落实“支持调结构、促改革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30条”和“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地方税收配套政策实施细则”,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自主改造,共减免税收11.7亿元。四是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三)服务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了“百户房地产企业专项调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和加强房地产项目税收管理,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土地增值税征管经验。认真落实优惠政策,保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印发了《城市改造地方税收政策问答》,明确了16 条城市改造税收政策。

  (四)服务全省抗洪抢险救灾。面对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我局迅速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防汛救灾。局领导第一时间分赴抚州、鹰潭等灾区一线,指导地税部门抗洪救灾。全省各地迅速认真落实防汛救灾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主动送税收政策上门,及时受理和审批受灾纳税人的困难减免。广大地税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纷纷以“党员小分队”、“青年服务队”等形式,积极投身于防汛救灾,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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