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局基建科工作总结范文(3)

2018-08-30总结

(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基建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核拨程序,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了基建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对工程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逐笔审核,市本级投资项目按瑞府办[2012]38号文件规定、上级投资项目按合同约定条款付款,有效保障了项目推进,维护了财政纪律和施工单位合法权利。经统计,2018年拨付工程项目资金94264.1万元,其中:拨付工程旧欠工程款1412.4万元、非旧欠工程款37460.73万元、设备购置款2686.54万元、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款4409.18万元、征地款17979.61万元、拆迁款5369.89万元、迁坟款191.8万元、中介服务费3128.79万元、贷款利息及建设管理费用等 21625.1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

  1、上级专项资金支付项目资金8757.84万元,全部为工程款;

  2、市本级财政安排拨付市属重点建设项目资金74710.49万元,其中:拨付工程旧欠工程款1412.4万元、非旧欠工程款 20663.5万元、设备购置款2686.54万元、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款4409.18万元、征地款17409.81万元、拆迁款3283.96万元、迁坟款191.8万元、中介服务费3102.81万元、贷款利息及建设管理费用等21550.49万元;

  3、银行贷款资金支付市属重点建设项目资金4313.13万元,其中:支付工程款3642.68万元、征地款569.8万元、中介服务费25.98万元、贷款利息及其他费用等74.67万元;

  4、惠丛生账户支付市旅游集散中心项目资金4762.64万元,其中:支付工程款2676.71万元、拆迁补偿款2085.93万元;

  5、市财政预借市旅游开发公司景区建设工程款1720万元。

  二是对市财政预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建管公司、市红都市政公司、市旅游开发公司、市房产置业公司、市城建局等6个单位工程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并代市政府起草了督办函,对纠正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之后,又对督办函提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仍不整改的单位,以市政府名义发出督查通报,给予批评,并提出进一步明确工程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工程备用金使用行为;

  三是开展了对全市2018年重点工程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情况摸底预测、分析评估,为领导调度项目资金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对工程项目推进及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破解瓶颈难题的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

  五是对城投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贷款项目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工程款拨付等情况进行核查,完善项目台账;

  六是针对市旅游开发投资公司提出垫付项目资金的问题,开展对市旅游开发投资公司2011-2012年财务收支核查工作,就四大景区项目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逐笔核实、梳理、汇总,并形成核查报告,上报市政府;

  七是对下拨至林业局的2010年油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下拨至农粮局的2007年以来的农村沼气池项目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进行核查,责成林业局对结余的油茶项目资金缴回财政基建专户管理。

  八是对旅游接待中心一级开发合作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并按照市政府批复精神,对市财政垫付的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勘察设计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工程代建费及其他资金,督促开发合作企业予以缴回。

上一篇:市财政局妇女儿童工作总结范文下一篇:关于校长培训工作总结的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