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范文(8)

2018-09-01总结

(二)法治文化风尚初步形成。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努力把法治文化渗透到干部群体的日常生活中,促进公民形成与现代法治相适应的法治文化观念,从而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各种法律的正确实施创新良好条件。一是着力打造常规普法宣传阵地。全区建有法制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法制文化广场、法制宣传灯熳小区等法制宣传场所,在城市公园、城市主干道、建筑工地、车站、港口等窗口行业单位设立法制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各村、社区普遍建有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法制图书角等普法阵地。在全省法制宣传橱窗征集评比活动中,小港法制文化广场宣传栏获得一等奖,新碶法治长廊、新碶凤洋村法制宣传栏获优秀奖。加大普法调研信息报送力度,一年来,编印《法治北仑简报》12期,上报普法文章信息简讯78篇/条,司法部刊物采用2篇/条、中国普法网、国务院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用10篇/条,省级刊物网站采用15篇/条,《宁波普法》刊用36篇/条,调研材料获市调研成果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优秀奖1篇。

  二是着力打造普法教育文化品牌。进一步规范“海享大讲堂·市民与法”、“与法同行”普法宣传品牌。加强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的渗透融合。开展“北仑文明日”、“十大陋习”评议、“我身边的好人”评议以及“XX区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等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宣传,如由老年越剧“票友”组成的小港红老越剧团自编自演了许多以禁毒禁赌、破除封建迷信等为主题的节目,在当地和外乡镇义务演出近200场,观众多达5万人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三是着力发挥传媒普法功能效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开展法制节目宣传,聘任律师担任广播电视新闻评论员,初步形成“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的立体法制文化宣传格局。一年来,北仑电视台播出《法与德》专栏43期、报送市电视台片源题材27期,北仑广播电台播出《法与社会》100余期,北仑新区时刊《法制视点》发表专栏文章25篇,更新北仑政府信息亭《法制宣传》栏目内容216篇。在XX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仑之窗》设立了法律咨询栏目,在《新北仑》、《北仑热线》等具有影响力的论坛开设法律服务版块,及时为网民提供有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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