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发展老龄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办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将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纳入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中,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老年人和老龄事业,在全社会树立尊老助老爱老的良好风尚。街道党委将每年的10月份作为老龄事业的宣传月,集中宣传老年法规和老龄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同时,每年还充分利用春节、“老人节”等重大节日,集中开展为老年人做好事、送温暖活动。对老龄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和资励,今年,漓江路社居委被评为市级“敬老先进社区”,万祥街社区卫生服务站视老人如亲人,辖区老年人在那里都受到了特殊待遇,被誉为市级“敬老模范服务窗口”,万祥街社区赵金航老人被誉为区“敬老模范先进个人”,漓江路社区程梅莲家中,婆媳相处融洽,妯娌关系和睦,被誉为“敬老模范家庭”。通过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股尊老敬老、关心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不断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
我办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加强了社居(村)委老龄干部队伍建设,在各个社区,行政村的老年协会都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定期组织老龄工作干部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老龄工作干部的工作水平。
三、助老帮困力度加大,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老年法》,将《老年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四五”普法计划,向全社会,特别是面向中青年人开展宣传教育。协调司法部门及有关部门建立老年维权组织网络,加大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申诉案件,做到及时、优先审理。大力表彰敬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同时向全辖区发出了弘扬敬老、养老传统美德的倡议,号召辖区群众尽起责任,关心老人,从而增强了全社会的敬老、养老意识,教育群众自觉履行敬老、养老义务。 二是加大助老帮困粒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敬老、助老,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今年5月份,社区居民跑到老龄办反映,铁工房社区老人王文英今年已70多岁,无儿无女,原来一直和侄子一起住,现在侄子已搬走,一个老人独自生活,经常凑合着吃饭,油买不起,菜吃不起。听说此情况后,办事处老龄委刑主任带领老龄办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她家,给她送去了食用油、糕点、牛奶、蔬菜,尽快给她办理了城市低保,享受了满额补助,老人的生活有了保障。并对一写、特困老人,帮助他们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全辖区共有1265人纳入低保。在办事处党委的重视下,4名“三无”老人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通过这些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