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环境卫生科于4—10月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卫生,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本次综合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行。以辖区内各类学校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传染病防治为重点,所有学校全部列入检查范围。共检查各类学校35所(中学29所、小学3所、高校3所)23所使用集中式供水,12所为自备水。从检查情况看,学校卫生整体情况良好。23所学校使用市政供水,配备了专(兼)职供水卫生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检查落实,大部分使用自备水的中、小学校制定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设立了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并能给学生提供开水;绝大多数学校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畅通,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近年来未发生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但学校有正式式校医的不多,学校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通过本次检查找出了辖区内学校卫生监管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为今后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