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买房难

2020-04-25白居易

  白居易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

  自古至今,房子都是个永远的话题,“居者有其屋”并非一件易事。所以,杜甫高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在唐代,想要“俱欢颜”的不仅仅是杜甫,就是当了一辈子高级“公务员”的白居易,也是“居不易”。

  白居易小时候家里很穷,在写给好友元稹的《与元九书》中,就毫不避讳地爆料:“家贫多故,二十七方从乡试。”

  虽然白居易的父亲做过徐州别驾(为州刺史的佐官,多为无实职的闲官),但他清正廉洁,既不贪腐,也不收人贿赂,所以白居易就没有成为“富二代”,买房只得靠自己了。

  白居易32岁考中进士后,做校书郎,每月工资16000文。这个薪水,不算低,但买房,还不行。一来他刚参加工作,积蓄不够;二来当时长安的房价绝对不比现在的北京、上海低。

  买不起房子,做个蚁族还是可以的。“贞元十九年春,居易得长乐里故相国私第之东亭而处之。”这是白居易的《养竹记》里面的一段话,真实地记录了他当校书郎之后的居住情况:单位不安排住宿,自己又买不起房子,只好跑到长安东城的长乐里,租了已故宰相家的一个亭子住。

  白居易说的这个亭子,并非我们常见的那种四面漏风的建筑,而是能遮风挡雨也能住人的场所。唐朝中后期,房租是相当低廉的'。白居易租住的这个亭子,房租每月500文,相对于他每月16000文的薪水,算是便宜到家了。

  等到白居易34岁的时候,他做校书郎已经两年,就想把住在安徽宿州乡下的老妈和大哥接到城里来享福。但是,那个租住的亭子除了白居易自己外,还有两个仆人,如果再加上两个人,就显得拥挤了。白居易便想到要买一个房子。

  城里房子太贵,就到乡下去买。于是,白居易去了趟陕西渭南,花了半年的工资,在渭南农村买了一所房子。

  “家去省兮百里,每三旬而两入。”新房离自己的上班地点有上百里,每天回去是不可能的,只能每月回去两三趟。在马背上这么来回地跑,白居易很辛苦。

  公元806年,36岁的白居易工作变动,调到陕西县(今陕西周至)当县尉。按照唐朝律法规定,地方官是不允许在辖区内买房的,要住在机关大院的宿舍里,如果宿舍住满了,就去外面租民房住。白居易此时还是单身,所以就住在机关大院的单身宿舍里。

  县尉只当了一年,白居易高升,调回长安当左拾遗兼翰林学士。工资是多少呢?白居易自己说是“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年薪30万文,工资还算是比较高的,但白居易还是不敢轻易买房。所以,从37岁到50岁这13年间,白居易一直是租房住。

  白居易对这种租房生活挺满足的。先是住在新昌里,但结婚之后,他的夫人不愿住这样的小房子,恰好白居易调任京兆府户曹参军,官升了,薪水自然跟着涨,每月有5万文,白居易就在长安靠近闹市区的昭国里租了一所大房子。此后,白居易先后在重庆、杭州、苏州当过刺史,但一直都是租房或住机关大院。

  直到公元821年,白居易50岁的时候,才在长安城买下属于个人的第一所房子。掐指算来,从32岁参加工作到50岁买房,18年的时间里,白居易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租房住,因而,他对房子是有切身体会的:“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白居易当了一辈子的“国家干部”,到50岁才真正买下宜居的房子。

  拓展:

  白居易个人作品

  主题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27]

  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创作主张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作品风格

  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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