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炭翁》白居易唐诗赏析(3)

2018-07-20白居易

  《卖炭翁》是白居易《新乐府》组诗中的第三十二首,自注云:“苦宫市也。”白居易写作《新乐府》是在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初年,这正是宫市为害最深的时候。他对宫市有十分的了解,对人民又有深切的同情,所以才能写出这首感人至深的《卖炭翁》来。“宫市”的“宫”指皇宫,“市”是买的意思。皇宫所需的物品,本来由官吏采买。中唐时期,宦官专权,横行无忌,连这种采购权也抓了过去,常有数十百人分布在长安东西两市及热闹街坊,以低价强购货物,甚至不给分文,还勒索“进奉”的“门户钱”及“脚价钱”。名为“宫市”,实际是一种公开的掠夺。(其详情见韩愈《顺宗实录》卷二、《旧唐书》卷一四〇《张建封传》及《通鉴》卷二三五。)

  【赏析】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四百二十七。下面是中国古典文学专家、文艺理论家、陕西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所长霍松林教授对此诗的赏析要点。

  开头四句,写卖炭翁的炭来之不易。“伐薪、烧炭”,概括了复杂的工序和漫长的劳动过程。“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活画出卖炭翁的肖像,写出劳动的艰辛,也得到了形象的表现。“南山中”点出劳动场所,这“南山”就是王维所写的“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的终南山,豺狼出没,荒无人烟。在这样的环境里披星戴月,凌霜冒雪,一斧一斧地“伐薪”,一窑一窑地“烧炭”,好容易烧出 “千余斤”,每一斤都渗透着心血,也凝聚着希望。写出卖炭翁的炭是自己艰苦劳动的成果,这就把他和贩卖木炭的商人区别了开来。但是,假如这位卖炭翁还有田地,凭自种自收就不至于挨饿受冻,只利用农闲时间烧炭卖炭,用以补贴家用的话,那么他的一车炭被掠夺,就还有别的活路。然而情况并非如此。诗人的高明之处在于没有自己出面向读者介绍卖炭翁的家庭经济状况,而是设为问答:“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这一问一答,不仅化板为活,使文势跌宕,摇曳生姿,而且扩展了反映民间疾苦的深度与广度,使读者清楚地看到:这位劳动者已被剥削得贫无立锥,别无衣食来源;“身上衣裳口中食”,全指望他千辛万苦烧成的千余斤木炭能卖个好价钱。这就为后面写宫使掠夺木炭的罪行做好了有力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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