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正确的基本目标和职责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是中国国防政策的基本目标,也是中国宪法赋予中国武装力量的主要职责。中国努力避免和制止战争,努力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国家必须具有用军事手段b^卫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能力。中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完全是为了自卫,是保障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安全的需要。武装力量的组成和规模是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相适应的。
中国国防政策的防御性与保卫国家利益的坚决性是相统一的。如果有谁敢于侵犯中国的主权,严重危害中国的安全,中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手段,给予坚决的回击。从根本上说,中国确定武装力量的规模,必须以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为依据。武装力量的规模不应低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当然也不应超出这一需要。一个国家是否对世界和平构成威胁,主要不在于它的国力、军力是否强大,而在于它奉行什么样的内外政策。建设一个与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化国防,一支与中国国家地位相称的强大的军队,无论出现什么突发事件,都能从容应付,立于不败之地。
三、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是中国国防建设一个长期的基本方针。国防现代化需要国家雄厚的经济力量和技术力量的支持,国防现代化水平只能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而逐步提高。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关系到国家发展与强盛的大局。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军队要积极支持和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国防科技工业实行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带全局性的基本关系。正确处理这个关系,对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无疑具有深远意义。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国防建设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经济建设的发展。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经济实力还不强,必须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除非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这个中心。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也是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国防现代化建设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中,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与国防现代化建设两头兼顾、协调发展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