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传》考辨作文

2018-07-20长恨歌

  中国流传下来的《长恨歌传》,也有不少疑窦需要弄清。而这方面则必须下工夫通过版本的考订与比较才能得出可信的结论。河南师范大学的周相录教授曾注意到《长恨歌传》的版本异同,其所著《〈长恨歌〉研究》一书,从《太平广记》本《长恨歌传》创作缘起中出现唐宪宗的庙号不符合古代的典章制度、陈鸿自称“前秀才”有违于唐人自称的习惯、“并前秀才陈鸿作传,冠于歌前,目为《长恨歌传》”不似陈鸿口吻等方面,证明该本《长恨传》确凿无疑地经过了后人的改易。他又从对各本创作缘起所载《长恨歌》写作时间、陈鸿与王质夫当时所居之地的差异,以及对《文苑英华》本《长恨歌传》和《丽情集》本《长恨传》正文字句的比较分析,认为《丽情集》本《长恨传》原则上可视为陈鸿原作。张中宇先生《白居易〈长恨歌〉研究》的结论也与之略同。其实,二人提出下列主要论点和论据,还有商榷的余地,下面我们进一步加以考辨。

  首先,《文苑英华》本有“方士因称唐天子使者,且致其命”。周相录先生认为称“唐天子”,不合唐人习惯。这一说法看来似乎是铁证,然事实并非如此。通常情况下,唐人谈及本朝应称“大唐”、“皇朝”、“我唐”等,但也有例外。唐人著作中异域、仙家之人提及唐代帝王时通常会称“唐天子”。如唐代张读《宣室志》卷1记载:

  有胡人数辈挈酒食诣其门,既坐,顾谓颙曰:“吾南越人,长蛮貊中,闻唐天子网罗天下英俊,且欲以文化动四夷。故我航海梯山来中华,将观文物之光。”

  同书卷6又云:

  群仙曰:“吾闻唐天子尚神仙,吾有新乐一曲,名‘紫云’,愿授圣王。君,唐人也。为吾传之一进,可乎?’曰:‘弇,一儒也。在长安中徒为区区于尘土间,望天子门且不可见,况又非知音者。如是,则固不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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