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为曹操翻案(3)

2018-07-20郭沫若

  曹操具有军事天才和组织本领是无可否认的。黄巾义师确实是经过了他的组织而免掉了“瓦解流离之患,史实如此,不好抹杀。

  曹操有了青州兵,但还有一个重大问题没有同时解决,那就是军粮的问题。这个问题推迟了三年,在建安元年(196年),终于被解决了。那就是他采用了枣祗、韩浩的建议兴立屯田。上引“魏书”在“民人相食,州里萧条”之下的文字是: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建安元年)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灭群贼,克平天下。”屯田政策是从古人学来的,但汉武帝是开边屯田,而曹操是在内地郡国普遍屯田。这是由于当时的黄河流域,人民死亡得太厉害了,到处是无主之地,因而也就归公家所有。(“魏志·司马朗传”:“今承大乱之后,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曹操便利用了这些无主之地来贷给农民,也使军人垦辟。故屯田有军屯、民屯两种,但办法是一样的。无牛者,公家贷牛,所获公家得六成,私人得四成。有牛者,所获平分。有人说,这剥削得太厉害。但我们要注意,在这里只有官和民两层,没有中间剥削的私人地主。当时的老百姓乐于接受,我看是有道理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操征收这些粮食来是为的军需,为的国用,不是以饱私囊。曹操自己是非常俭朴的人,衣被十年不换,每年缝补浣洗。为了公用,所以军民也乐于捐输而接受了他的办法。

  屯田政策虽然是采取成法和枣祗的建议,但事实上是得到黄巾农民的支持,而且倚靠了他们。屯田令云“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魏志·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这所说的“资业”应该指的是黄巾农民所随身带走的耕具或者少数的耕牛,而最重要的是农民的耕种技术。屯田政策是建立在这些基础之上的。攻破黄巾是在初平四年(193年),而开始兴立屯田是在建安元年(196年),中间虽然相隔三年,在这三年当中那“男女百余万口”的黄巾农民是不会只是吃饭睡觉的,当时也没有那么多的闲饭来吃。所以他们一定是勤勤恳恳地在垦辟荒土,只是屯田政策是迟了三年才见诸实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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