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个县令很会判案。
一天,有两个人来衙门打官司。
原来这两人是为了一匹绢布。他们都说这绢是自己的。县令说: 好吧,你们都说是自己的,我看这样好了,把绢剪了,一分为二,各人一半,行了吧? 于是他就命令手下把绢剪了,一人一半。两人只好各自拿着绢回家了。
县令对手下的说: 你们分别去看他两有什么表现。难过的人是绢的主人,高兴的那个就抓起来。
衙役暗中去观察,果然看见一人很开心,一人很难过。他们就把那个高兴的人抓了起来,一审问,绢当真不是他的。
属于自己的东西不但被损坏,而且被别人无端地占有,这个人当然很难过了;那个人得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肯定很开心。聪明的县令显然十分了解常人的这一心理,并以此推断案情,设了一个小圈套,让那个贪婪的人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