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外官待遇不如京官。不过,风水轮流转,到中晚唐时,出现了京官不如外官的情况。例如唐穆宗的时候,堂堂工部尚书郑权,居然惨到薪水养不活家人的地步,“俸薄不能赡”,所以他绞尽脑汁要调到地方去,并最终如愿以偿。据《资治通鉴》第243卷记载,公元823年的四月二十五日,调令下来,郑权任岭南节度使。接到调令的他欢欢喜喜地上任去了。岭南在当时算是偏远地方,郑权都乐意去,可见情况与初唐相比已大不相同。
薪水调整:唐高宗时有月薪 武则天上调低层官员待遇
年薪也不是固定的,会视表现情况有所浮动,当然,多数是往上浮的。唐太宗贞观年间,百官在年终考核中,如果得上等成绩,可以奖给他们一个季度的俸禄,后来追加到一年的俸禄,大概相当于年终奖了。看来,好好表现还是有希望加薪的。
新到的官员,手头没薪水,等发年薪又太遥远,所以就每日给粮,等于计日算工资。
据《新唐书》的“食货志”记载,唐太宗的时候财政吃紧,于是实行隋朝就有的“公廨本钱”,其实是一种融资借贷制度。政府贷款给一些民间人士,每人限五万钱,让他们拿着这笔钱去做生意,每月收利息四千钱,一年收四万八千钱,息钱已经接近本金,算是髙利贷了。这些赚来的利息钱,就用于发放官员的薪俸。
当然,朝廷也给贷款人一个身份,叫做“捉钱令史”,顾名思义,就是专门想法赚钱的官,这个“捉”,真是用得太形象了。
这些负责“捉钱”的官员,虽然不是正式编制,但在吏部是有档案的,一旦一年缴足四万八千钱的利息,归还本金,吏部可以授予官职,“岁满受官”。要达到几乎是百分之百的利息指标,真得要拼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