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李白的将进酒

2020-04-24将进酒

  在创作《将进酒》时,置酒会友,乃人生快事,又恰值「怀才不遇」之际,于是乎对酒诗情,挥洒个淋漓尽致。李白的情感与文思在这一刻如同狂风暴雨势不可挡;又如江河入海一泻千里,以下是小编整理喜爱《将进酒》的理由,欢迎查看。

  《将进酒》赏析:

  《将进酒》一篇豪迈的抒情诗流传极广,也是李白的代表作之一。

  唐诗是汉语里最璀璨的诗歌艺术。今天我们一般所说的“古体诗”,很多人理解为是唐诗。其实所谓古体诗,是以唐朝为分界线,唐以前的诗歌才称之为古体诗,或古风,古诗。而到了唐诗里,古体诗虽然还存在,还是占的比例很小,主要以绝句和律诗居多,也就是所谓的近体诗。我们在课本上学到的唐诗,其实大部分是属于近体诗的范畴。

  唐诗的诗人各有所长。到了杜甫手上,律诗达到了一个巅峰状态。而王昌龄号称七绝圣手,基本代表了唐朝七绝的最高水平。而王维擅长五绝,无人能出其右。只有李白属于全能型天才,无论是古体诗,还是律诗,绝句,都写过超一流的作品。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属汉乐府《鼓吹曲·铙歌》旧题。算是一个比较冷门的格式,到了李白手上,就彻底散发出了夺目彩光。

  李白的诗,充满了辽阔的豪迈,和俊逸的浪漫主义色彩。他最喜欢写的东西有两样,一是月亮,二是酒。他最好的诗,几乎都有写月亮。所谓斗酒诗百篇,他喝完酒写的诗,就像是被神仙把着手写的,几乎将汉文学艺术拉到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

  《将进酒》一首,算是其中的代表。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李白是大宗师手笔,上手就是黄河之水天上来。这种气势,一般人根本不敢学。就像唱歌一样,一开始调子起得高,后面唱都唱不下去。承接的奔流到海不复回,是何等的气势浑雄,眼界开阔。

  赋比兴,李白上手就是赋,半点铺垫都不要,一股豪迈之气,呼之欲出。而最前头却缀了一句“君不见”,使得整句既是疑问句,又是陈述句,只用了三个字,就把这种大画面熔合成了第二称的叙述。人与画境,第一时间直接无缝对接。要证明是行家,这一句就够了。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将进酒》第一句起得太高,后文则难以续接。上来就是大气磅礴,如果第二句接不住,就成了虎头蛇颈。但李白接着又是一句“君不见”,到这次是高堂明镜悲白发,视野顿时小了,而核心一个悲字,叹咏之气顿出。但后一句,朝如青丝暮如雪,立即拨到了时间阔度的开关。叙述纬度立马又拉开了。

  上一句黄河之水天上来,是空间感。有什么能接得住磅礴的空间感?当然是厚重的时间感。所以到了第二句,李白稍微顿挫了一下,立马又把时间阔度拉大,布置出一种岁月苍茫的史诗感。空间辽阔后,接一句时间的沧桑。不光是大气,更是深情的咏叹。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空间和时间都有了,接下来就是人了。讲人之前,先赋了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是李白的生活哲学。然后才是莫使金樽空对月。这两句,实则是高级的倒装句。顺序本来是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得意须尽欢。先说事,后讲道理。但李白非要先讲道理,后说事。但是味道立马不一样了,先是“须”,后是“莫使”。于是莫使的环节就成了凸出和强调,对须的环节促成了反向拉力。

  在这里,李白最喜欢的两样东西,月亮和酒,都一起出现了。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灵感勃发,笔特别的顺,千古名篇,即将诞生。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上一句写完莫使金樽空对月,如果单单只是这样,就气魄不足。如果只是贪酒而已,借酒麻醉自己,有什么好嘚瑟的?李白接着来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种自信,立马就消除了贪酒的那种颓丧感。千金散尽是败家子,但还复来,就是本事了。

  在这个地方,李白绝不允许自己的诗歌出现颓丧之气,欲将一股豪迈之气贯穿到底。看他到了这个地方的调度,就能看出,他的格调,只要稍微处于有可能下降的边缘,就要一把拽上来,保持与之前营造的语气和脉络,浑然一体。这类似于大人背小孩,一旦感觉要滑了,立即使劲颠一下。这是诗人最考究功夫的地方,光写一两句好句子不难,难得是通篇响亮,一气呵成。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接着,还是讲喝酒。烹羊宰牛且为乐,是为实写。会须一饮三百杯,是为虚写。实笔加虚笔,既有日常生活,又有建设在日常之上的艺术加工。所谓三百杯,当然不是真的`要喝三百杯,但是这个数字,出现在实写之后,就多了份艺术化的浪漫和激越。

  谁会真的去数有没有三百杯呢。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岑夫子,丹丘生,是李白喝酒时的两个朋友。分别是岑勋和元丹丘。这是实写,落实到了具体的现实设定。将进酒,杯莫停,是劝酒词。出现在这里,巧妙地过渡了之前的会须一饮三百杯。到了这个时候,就发现,其实之前从第一,二句开始,从气势上是逐步消减的。但是李白的处理让人惊叹就在于,气势是被他一步步化掉的,而不是直接断掉。

  如果整首诗,一直大气磅礴,却缺少细微的感触,只是空有架子。李白到了这个地方,把气势化掉之后,那种语气却还在,留气不留势,等着下一轮的情感爆发,是顶尖高手的手笔。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喝完了酒,该说点什么了。于是笔调一转,要唱歌了,请你们认真听。这是一个极流畅的过渡句。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这一句,是李白抛出的个人核心价值观。金钱财物,不足以让他动心,只愿意世人皆醒我独醉。但这时候,颓丧之气又隐约要出来了。好在他立即压上去一句: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这是一句孤峭的抖机灵。说自古以来的圣贤都是寂寞的,只有喝酒的人才名垂千史。说起来,是有点任性,但是这股豪迈之气,立马又把隐约要出来的颓丧之气,压了下去。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陈王昔时宴平乐,是在用典。陈王是指诗宗曹植,号称八斗之才,是文人的楷模。平乐是指富贵的娱乐场所。这一句李白意在表示对曹植的钦慕之情。斗酒十千恣欢谑,是李白在借曹植,说出理想中的豪迈的酒风。这两句实则是一种铺垫,只为了下一句: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这一句的大意是,我李白最烦小气的人,喝酒的时候千万不要说没钱,酒只管拿来,咱们直管痛饮就是。李白强调的是洒脱,赤诚,豪迈。但是这个地方又危险了。老逼着人家请客,算什么豪迈?

  于是有了最后一句: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句是全诗最后的收尾。响亮,极具爆发力,最后又有余音绕梁。

  是的,李白的豪迈,当然不是非要别人掏腰包,而是五花马,千金裘,这些名贵的豪车,大衣,统统都不要了,直接拿出去换好酒。

  呼儿将出换美酒,是实写也是虚写。五花马和千金裘,到底有没有真的找人拿出去当了换酒?如果真有,那主人就打脸了。很可能是虚写。但李白要的是这种旷达,语气则是实的。

  但如果要纠缠在这里,全篇就要功亏一篑。写到这个地方,李白便抛开了一切纠缠,直接响亮的收尾,来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同销,是空间上的隐语,万古,是时间上的隐语。这一句,直接和开头的空间感和时间感,做了若即若离的呼应。

  整首诗从第一,二句沿下来的气势,在中段留了气,而化去了势,以便更好的处理细节。一直等到了最后,这股势又和气完美融合,点燃了情感的终极爆发,且干净收尾,尚有余音。所以《将进酒》通篇读下来,一路豁然豪迈。诗文的草灰蛇线,埋伏千里,在这篇便发挥到了极致。

  任何好的诗文,除了字面上的功夫,隐藏在背后的,关键是气脉。气是语气,气势。语气是作者的语法,炼字,韵律顿挫,节奏把控。气势是情感的波动,积蓄,爆发。语气像是一个人的呼吸,睡得越好的人呼吸越匀称。失眠者的呼吸,则是很杂乱。好的语气,是好作品的基础,坏的语气,则像是文字上的失眠者。

  而气势是作品的精气神,代表了作品的精神面貌。气势如果太弱,是难有豪迈之感的。女属阴势,男属阳势。所以说,李清照写不出李白的豪迈,不是水平问题,是女性与男性之间,先天的气势差异问题。

  而所谓的脉,好文字背后两条脉。一条明,一条暗。明的是文字推进的脉,像是车轮在雪地压过的印记。这一条脉如果清晰,多半能保住作品的及格分数线。还有一条暗脉,是作者心里的那条脉,那条意识流动,似有似无的的脉。也就是人们说的,感觉。

  明脉易理,暗脉难接。但是明眼人看来,明脉如果不能一脉到底,绝不是高手。暗脉顺着气势走下来,如果断了,不光作者自己知道,读者也知道。一旦断了,作品成不了上乘。

  气脉二字,一直是古今文章,考量正宗的标尺。李白之所以在文学上如此成功,除了字面功夫,气脉上,无疑是汉文学里的绝顶正宗。他的诗文成教材,是必定的事情。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

  这种文学水准及境界,即便放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中,也令多少高手望尘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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