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小说阳光(7)

2018-07-20老舍

  我才十九岁!结婚,这并没吓住我;因为我老以为我是个足以保护自己的大姑娘。可是及至这好象真事似的要来到头上,我想起我的岁数来,我有点怕了。我不应这么早结婚。即使非结婚不可,也得容我自己去找到理想的英雄;我的同学们哪个不是抱着这样的主张,况且我是她们中最聪明的呢。可是,我也偷偷听到,家中所给提的人家,是很体面的,很有钱,有势力;我又痛快了点。并不是我想随便的被家里把我聘出去,我是觉出我的价值——不论怎说,我要是出嫁,必嫁个阔公子,跟我的兄弟一样。我过惯了舒服的日子,不能嫁个穷汉。我必须继续着在阳光里。这么一想,我想象着我已成了个少奶奶,什么都有,金钱,地位,服饰,仆人,这也许是有趣的。这使我有点害羞,可也另有点味道,一种渺茫而并非不甜美的味道。

  这可只是一时的想象。及至我细一想,我决定我不能这么断送了自己;我必须先尝着一点爱的味道。我是个小姐,但是在爱的里面我满可以把“小姐”放在一边。我忽然想自由,而自由必先平等。假如我爱谁,即使他是个叫花子也好。这是个理想;非常的高尚,我觉得。可是,我能不能爱个叫花子呢?不能!先不用提乞丐,就是拿个平常人说吧,一个小官,或一个当教员的,他能养得起我吗?别的我不知道,我知道我不会受苦。我生来是朵花,花不会工作,也不应当工作。花只嫁给富丽的春天。我是朵花,就得有花的香美,我必须穿的华丽,打扮得动人,有随便花用的钱,还有爱。这不是野心,我天生的是这样的人,应当享受。假若有爱而没有别的,我没法想到爱有什么好处。我自幼便精明,这时候更需要精明的思索一番了。我真用心思索了,思索的甚至于有点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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