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在这部作品中以自传为线索,表现了清朝末年的社会风习和历史变迁,与其原来的作品不同,这部酝酿了近30年的家传性质的小说,以清末民族衰落、列强入侵和人民抗争为大背景,展开了国难、家殇和民族衰落的三重悲剧,其突出之处在于通过对旗人日常生活的描写,在广阔的背景上反映了清末大变革时代严酷的社会现实。《正红旗下》在艺术造诣和思想内容上几乎超过了老舍以往的任何小说,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堪称是老舍最为成熟的作品。在老舍先生笔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先后登场――温和老实的父亲、勤俭朴实的母亲、尖刻自大的姑母、吃喝玩乐的大姐夫、蛮横无理的大姐婆婆、聪明能干的福海二哥、养尊处优的定大爷……这些人物在老舍家族中都有原型可查,有真人真事的影子,但仅仅是影子而已,老舍创作的真正目的不是要写自传,而是要写社会的变迁和历史的发展。小说中,老舍通过各色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告诉读者,清朝是如何从“心儿里”烂掉的,满人是怎样向两级分化的,人民群众又是如何向统治者造反的。同时,这部小说的语言艺术也很值得回味,老舍把理性的反思融入形象的描绘之中,形成了一种含蓄的讽刺幽默笔调。幽默是老舍小说的一大特征,老舍的幽默感产生于对人生的达观态度,是一种超然的境界,老舍一直认为幽默是一种带着同情的对人类弱点的嘲笑,而绝对不是尖酸刻薄的,老舍在《正红旗下》中就继承和发展了他这种特有的幽默的语言风格,并将其发挥到了极致,如书中对高等旗人定大爷的描写:“他的字写得很有力量,只是偶然地缺少一笔两笔,或多了一撇。他也很爱吟诗,灵感一来,他便写出一句,命令同学们补足其余。他没学会满文,也没学好汉文,可是自信只要一使劲,马上就都学会,于是暂且不忙着使劲。他也偶然地记住一二古文中的名句,如‘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之类,随时引用,出口成章。兴之所至,他对什么学术、学说都感兴趣,对什么三教九流的人物都乐意交往。他自居为新式的旗人,既有文化,又宽宏大量。他甚至同情康、梁的维新主张与变法。他的心地良善,只要有人肯叫‘大爷’,他就肯赏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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