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父亲究竟是罪人还是侠客(2)

2018-07-12李白

李客是商人地主吗?

  陈寅恪先生在《李太白氏族之疑问》一文里虽说李白的先人“因罪窜谪”,但又说他们是“胡商”而郭沫若先生在《李白与杜甫》一书里尽管批驳陈寅恪关于李白先人是“西域胡人”的说法,却又认定“李客必然是一位富商”;而且还是“一个商人地主”

  郭沫若先生讲,李家的商业规模相当大,它在长江上游和中游分设有两个庄口,一方面把巴蜀的产物运销吴楚,另一方面又把吴楚的产物运销巴蜀;又说,李白名叫“李十二”,说明李白兄弟辈,有一大家子人,由此证明“李客必然是一位富商,不然他不能够携带着那么多的人作长途羁旅”;还说李白的家在经营商业,这在李白作品中也有痕迹可寻郭沫若先生写道:

  ……可见李白的家世,同中国唯一的女帝武则天的家世,有点相仿佛……正由于有这样类似的家境,便赋予李白以双重的性格一方面他想提高自己的门第以获得一定的权势,这一意识便结想而为凉武昭王九世孙的传说另一方面又使他能保持着一定的平民性,能和中下层的民众接近,有时仿佛还能浮云富贵而粪土王侯又庸俗而又洒脱,这就是李白之所以为李白

  与郭沫若先生这一观点相似的著名学者,还有王瑶詹瑛麦朝枢等

李客是任侠杀人的侠客吗?

  清代学者王琦《李太白年谱》上有这样一条记述:

  《杜诗补遗》曰:范传正《李白新墓碑序》云,白本宗室子,厥先避仇客居蜀之彰明

  安旗先生在所著《李白纵横探》一书据上述材料,断定李白父亲是一位“侠士”安先生还将此说与李客于神龙初年(公元705年)逃归于蜀的有关问题相联系而作论说,认为李客不是“正大光明回到故乡”,而是“逃归”“潜还”,是因为“任侠杀人”而“避仇”,“其仇家属于可畏的豪门权贵”,所以他才讳莫如深,在他的诗文里只字不提父亲李客,其亲友介绍他的家世亦不得不用曲笔安先生写道:

  李客任侠杀人的详情虽不得而知,但从他避居穷乡僻壤,隐姓埋名,终其一生看来,绝不属于欺压贫贱,侵凌孤弱是可以断定的……李客的任侠杀人是属于扶危济困或伸冤雪仇,而不是仗势欺人

  比较上述李客“窜谪”说“隐士”说“商人地主”说,我们认为,安旗先生提出的李客“侠士”说较为符合有关李白的身世记载与李白本人的性情言行

  第一,李白诗文中多次热情讴歌历史上的侠客义行我们看他在《侠客行》里所歌吟的: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我们想,诗中的赵客,实际就是李白的父亲李客李白托名于赵客而行歌颂李客之实,对父亲充满了深情的怀念和热烈的崇敬

  第二,李白本人也是率性任侠,曾在青年时代在家乡从赵蕤学《长短经》,修纵横术与兵法;又曾“学剑来山东”,一生都以侠客自居,以好剑任侠自许他的学生魏颢在为他的诗文集所作《李翰林集序》里对李白形象作有下列刻画:

  眸子炯然,哆如饿虎……少任侠,手刃数人

  所谓虎父无犬子,李白的任侠,看来是继承自他父亲

  李白与汪伦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的这首《赠汪伦》诗,因为编进了小学语文课本,在中国大地上,几乎无人不知。但是,要问一下,诗中的这位主人公,他的来龙去脉,他的履历行状,恐怕就鲜有人说得上来了。因为,汪伦是一个普通人。

  关于汪伦其人,据《李白集校注》,另有《过汪氏别业二首》(其一:游山谁可游,子明与浮丘;叠岭碍河汉,连峰横斗牛;汪生面北阜,池馆清且幽;我来感意气,捶炰列珍羞;扫石待归月,开池涨寒流;酒酣益爽气,为乐不知秋。其二:畴昔未识君,知君好贤才;随山起馆宇,凿石营池台;星火五月中,景风从南来;数枝石榴发,一丈荷花开;恨不当此时,相过醉金罍;我行值木落,月苦清猿哀;永夜达五更,吴歈送琼杯;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日出远海明,轩车且裴回;更游龙潭去,枕石拂莓苔),据称也作《题泾川汪伦别业二章》,似可参证。然而,即使这首诗,也没有什么汪伦的细节介绍。只知这位汪伦可能很富有,也很好客,因此有条件邀请李白到他家小住。而且他还拥有别墅,在泾川的山清水秀处,正合诗人的雅兴。两人虽然初次见面——“畴昔未识君,知君好贤才”,因此,诗人与汪伦相当投契,一见如故。而且,主人家的高规格接待,也让诗人感动。“我来感意气,捶炰列珍羞”,看来,唐朝的“徽菜”,就相当考究了。

  从诗句“相过醉金罍”,“吴籥送琼杯”看,李白在汪氏别业小憩,吃得固然开心,喝得好像更加开心。诗题下有校者注:“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

  汪伦善酝,他的家酿美酒,自然是上乘的佳醪,着实令好酒的诗人,迷恋陶醉。从两首诗中,“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酒酣益爽气,为乐不知秋”,两次同用“酒酣”一词,我估计是诗人手不释杯的结果,老先生喝高了,来不及推敲,才犯了诗家的重复之忌。由此也证明“李白斗酒诗百篇”的那种米酒,在长安酒肆里出售的,由漂亮的胡姬斟进他杯子里的,大概酒精度较低。如果是二锅头那样的烈性酒,一斗下肚,就该学阮步兵,作三月醉了。

  但这首李白的诗,却使附丽于诗中的汪伦,与诗一齐不朽。正如王勃那篇《滕王阁序》一样,一句“都督阎公之雅望”,那位洪州牧阎伯屿,也跟“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同在《古文观止》的这篇文章中,被人吟诵朗读。历朝历代,在南昌任地方官者,可有一位被人记住,被人提起?

  一首好诗,一篇美文,能起到这样的效用,是出乎作者预料的。本是名不见经传的,本是极一般人的汪伦,却在李白的诗中,留下来深情的名声。

  清人袁枚的《随园诗话》,对汪伦之约,有一段记载:“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

  我特别欣赏“李大笑”这三个字。

  因为今之李白,很难做到大师那样的豁达坦荡。当代作家笔下的贵族化,和当代作家精神的贵族化,碰上袁枚所说的汪伦式的这种老百姓玩笑,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会不会勃然大怒,会不会扭头就走,真是说不好的。也许因为追求这种贵族化的结果,势必要疏离于那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多数人。同样,这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多数人,不再是文学的忠实读者,也是很正常的现象。

  因此,在车载斗量的当代作品中,要想读到李白这样情真意挚的,表现普通人的诗篇,恐怕是很不容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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