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文学观(2)

2018-07-21柳宗元

  “辅时及物”说

  “辅时及物”说,是柳宗元在《答吴武陵<非国语>书》一文中提出来的。“辅时”——即有利于、有助于时代;“及物”——即跟事物相联系。所谓的“辅时及物”,是在“文以明道”的基础上,要更进一步地贴近现实,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要与时俱进,服务时代、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辅时及物”说,在文学实践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文学创作的根本源泉是生活,而不应是某种理论概念的教条。如果文章所表现的只是作为观念的空疏的“道”,而没有生活实践为基础,那怎么能创造出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呢?

  刘勰的基本文学思想,主张文章要“衔毕佩实”,“质文并重”。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反对“诡奇”、“淫糜”等为争一句之奇而穷思力索,主张“夸饰有节,饰而不诬”的写作原则。认为文章的写作过程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文学的任务是要“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矣”。文学的社会作用在于起到“顺美匡恶”。因而反对“无所匡正”、“无益时用”的文学。

  柳宗元极力提倡“辅时及物”,他本人也撰写了许多这样的文章,如:脍炙人口的《捕蛇者说》,揭露暴赋酷役对人民的残害,竟然比异蛇还要厉害“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驳复仇议》针对徐元庆替父报仇的案件,从“刑而后旌”和“亲亲相仇”两个方面,提出“刑”或“旌”必须符合国家法典,切合实际,无论官民,当刑则刑,当旌则旌,但必须刑旌分离,二者不可同用于一人;同样“亲亲相仇”者也是无视国家法典、无视客观实际的错误行动,为官者只有依法行政,为民者只有遵守国家法典,才能消除“亲亲相仇”的隐患,达到为国分忧为民除害的目的。《敌戒》阐明了“敌存灭祸,敌去召过”的道理,指出“敌去而舞”将会招来更大的祸害,提醒人们应当居安思危,希望宪宗不要“废备自盈”。事态的发展果不出柳宗元在文中所料,元和十五年,唐宪宗就被宦官陈弘志等杀掉。文章反复地阐述了事物相反相成、矛盾相互转化的道理,体现了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对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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