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贵有“羞耻之心”
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人贵有“羞耻之心”,一个人有知羞耻感,才能风霜亮节,两袖清风。无羞耻之心非人也,可见做人不可一刻忘却耻辱。
《诗经》是我国西周至春秋中叶约500年间的民歌和朝庙之乐的选编。其中有廉耻之说。如《鄘风·相鼠》:“相鼠有皮,人而无义。
人而无义,不死何为?”其大意是说:您看那耗子还有张皮(喻为脸皮)呢,作为人岂能没有尊严廉耻。一个人不知道尊严廉耻,还活着干什么?
儒家学说认为,人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羞耻之心。如果人失去了廉耻,那将是非常可怕的。羞耻之心是“立人之大节”、“治世之大端”,“耻”的最基本义项就是“耻感”。
人在做了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或者被人劝说去做不应该的事情时,心里就自然会涌起逆向情感、逆向意识,感到有愧疚感,甚至无地自容,继而反思、悔过、翻然改正。
儒家既然坚持人应当践行“仁、义、礼”的伦理体系,“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如果有人“言过其实”,行为背离了“人道”,儒家便认为他们应当感到可耻。
所以孔子说:“君子耻其言过其行”、“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
儒家赋予士一种“以道济世”的使命感,认为士应该追求“以道济世”目标,而不应该追求物质腐化的享受:“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以议也”(《论语·里仁》),所以孔子赞扬子路“衣敝温饱,与衣狐貉者立,而不以为耻”。
值得一提的是,儒家重视“乐道”,而不是无条件的安贫。儒家学派认为个人出仕的主要目的是以道济天下,在邦有道之时,个人理应出仕;如果无能出仕,而身居贫贱,那是可耻的事情。
反过来讲,倘若邦无道,而个人身居富贵,领取国家俸禄,却尸位素餐,一无作为,“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或甚至浪得虚名,“声闻过情”更是十分可耻。
儒家鼓励人们用“好学、力行、知耻”的方法来“修身”,目的在于培养能够践行“人道”的“君子”。
在古今中外的文明史中,有许多贤能圣哲、志士仁人对“耻”有精辟的见解。管仲把“耻”字提高到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他说:“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四维张则君子令行;四维不张。
国乃灭亡”,礼仪廉耻是治国的大纲。如果没有了它。这个国家就要灭亡。明末清初的顾炎武认为,在礼仪廉耻四者中,知耻是最重要的。一个人之所以不能够清廉,乃至于违法乱礼仪、知法犯法,作出种种不合乎道德之事,这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知廉耻。
如果为官者没有廉耻之心,就会与正义背道而驰,不能作出正义的事情,还会干出丑恶罪孽之事,最终带来极坏的影响,甚至使国家及百姓蒙受灾难性的耻辱。
诚如法国莫洛亚所说,寡廉鲜耻在任何时代都足以使统治阶级的灭亡。清代的康有为曾经说过:“风俗之美,在于养民知耻。知耻者,治家之大端”。
至于一个知道廉耻之人,便可时时反省自己,自省自律是知耻辱的结果和思想境界锐纳他人的升华,养成知耻、自律、清廉、尊严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