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回老家探望爸妈,在村庄的小站下车时,妈掬着一脸灿烂的笑迎了上来。“给……你得意吃的”我的手心里瞬间绿着五枚鹌鹑蛋大的青杏,我的口水吧嗒流了下来。接过我带回的米酒和板鸭,妈边推着自行车边说:“赶紧吃了,嘿嘿,这是村里老王家门口那棵歇马杏,长的密密麻麻的,俺知道你稀罕吃,问他家你嫂子要的”
每次回到妈家,我来不及脱下外衣。掀开菜园小小的柴门,一头扎进毛葱地里,坐在垄坝上拔一捧毛葱,撸吧撸吧,咔嚓咔嚓就吃,那辛辣味就如品一杯老酒。
妈从外地厨房拿几枚烀土豆,有时是一页黄面饼子,“你就点干粮吃,不然胃该难受了”,这种自由呼吸的美,是我一辈子不愿丢弃的原乡。
行走在村庄大地之上,我是一头被散养的羊。这里的田地,任由我把心灵幸福的安放。我可以在水草茂密的堤坝,将清澈明媚的感情着一处暖床。
竹篱茅舍不曾设防,随意走到那块天地,遇到一洼毛葱或者是一架黄瓜。可以伸一下手,舌尖上满了田园瓜果蔬菜的泥土芬芳。
河之岸,三两头牛,埋头啃着青草,偶尔抬起头反嚼下农事的春秋。
和叔伯大爷说一说种子化肥土地儿女是否有出息,村庄就在一茬一茬苞米一样被收割的父辈那里渐渐的老去。
阳光下,我意识形态下的村庄,它活成一匹老年的骆驼,安静地卧在群山或丘陵的一隅,沉默的咀嚼着曾经的时光。并让生命在漫长的风雨中,把一代一代人的故事积攒成脂肪坨,用品格与坚守喂养自己。
与村庄分离久了,再回归时,一切显得陌生。嫂子婶娘说我是城里人,皮肤白了,也苗条了,到底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们盼着住上楼房,城市回来的人,成了这个留守人群心驰神往的远方。
我也在怀疑,是不是有一夕,牛马作为村庄的一份年鉴被打上时光的沉香,我们只有在回忆里闻一闻马厩苞米秸秆的芬芳,童年是一首诗歌活在曾经的牛背上?而漂泊在外的儿女怎么也找不到可以翻晒灵魂的草场。
今天在一文友的空间读了他写的文章,深爱的情绪跃然纸上,他说有父母的地方才是故乡,共鸣的火花在骨骼中碰撞。
每一次宿命的行走,都是因为疲倦了无休止的流浪,即使在钢筋水泥的世界,有了火柴盒一样的蜗居。楼梯间,走廊上。没有一张脸能够走进心房,他们习惯了伪装,一扇扇窗户里,上演着多少不为人知一的故事?隔着一堵墙的距离,生活了四年的邻居,至今不知彼此贵姓。可城市的繁华和落寞就是这样一个现状,我除了慢慢适应与融入,别无办法。好在,人性没有沉沦的善良,大家不肯廉价兜售,爱人在两家共用的阳台扯了一条晾衣杆儿,三家在悄悄使用。那日,发现八零四的小媳妇拎着几件衣裳在晾衣杆上晾着,心升暖阳。
在城市我大多的时间交给上班赚钱上,闲暇之余,写写文字,一个人随心所欲去逛商场。很多款式的服装,捏了捏钱包,舍不得花大钱,穿行在琳琅满目的服装摊位前,试一试比较中意的衣裤,就是不买,心思也变得宁谧安详。
那日去了热河畔,走走停停将五月的花香醉人摄入镜头里,疲惫的时候,翻出来欣赏,生命是一种历练的过程。很多时候,需要我们弯下腰捡拾岁月喂养出的贝壳,轻轻启封会有惊喜的发现,经历是风景,活着是故事。
于是,在城市和乡村的那座桥上,我燕剪春光,站成一枚城市丛林的麦穗。借助弱不禁风的文字,书写一首命运的诗章。
我常常在夜阑人静的晚上,烹字煮酒,为跋涉在生计路上的灵魂,找一处春暖花开的天堂。
在中年女工踏上城市的织布机时,我把自己的时光细细密密地编织,让日子滴水不漏,人性的饭碗里盛着汗水种植出的稻米香。
其实,城市和乡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在城市挤公交车,少一毛钱司机喊停。水暖电费没人民币伺候早就罢工,在菜市场发了黄不新鲜的蔬菜也需要掏腰包购买。星级酒店,中高档消费,对于我这个跻身最低层的人来说,只是望尘莫及。
每天一身臭汗,风尘仆仆来去在公交车和打工地点。同小商小贩讨价还价,捏着钱包过日子,事实上,在城市,属于我的就是租来的这一张床。火柴盒般的蜗居,还要贴着还贷的标签。
而乡村在某种程度上形似母亲,我完全不必顾忌吃一棵大葱要拿几分钱,那些敞开的果园,菜院,我自己做主,吃不了,兜着走。乡村的大爱,永远是一个温暖的胸怀。在这里,你能将尘世遭遇的苦难卸载,为心灵找到最禅意的皈依。
乡村给予我的,一直是打包背着走天下的母爱。
无论乡村还是城市,我不得不尊重宿命的安排。
只是我不曾忘记,父母在,故乡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