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散步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尤其是沿着两旁长满各类花草树木的宁静小道散步,更是一种享受。
散步篇一
好像喜欢散步了,我想。
放慢日常匆匆的脚步,感受仄径上的鸟语花香,第一次觉得自己枯燥尘俗的生活平添了一缕诗意。忙里偷闲,披上自然的漆黑的绸缎,夜空中高悬的寥寥星辰相伴,心中堆积的惆怅、苦闷一扫而空。感受到与大自然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造物主似乎都在窃笑我的苦恼。心中的不快被一步步地挤出,每走一步,就仿佛离身体的空灵更近了一步,每走一步,就离天人合一的境界更近了一步。
我曾在这走过,也曾在那走过,这里是鬼斧神工的景观,那里有车水马龙的街市。和我一起散步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另一个我。在平日的浮华洗去后的自我,言无所忌,不会对我有所隐瞒。我在散步,我仅仅只是在散步。他人在人行道上情意缠绵,或是成为“低头族”,都不及我的散步单纯。在湖光山色之处,我愿散步,依偎在她身旁,用这种本真的行为与我赤诚的记忆证明我来过。而将其塞进一张塑料纸片中的留恋方式,未免显得无力。
我一个人散步,没有朋友的陪伴,耳愈聪,目愈明,路上的人、物、事都毫无保留地磨砺着我体会世界的心。徐徐迈步,一路上看到了人生百态。路上有归家的学童,红色,单纯的像他们心灵的红色,在他们的胸前系着,却沉重地耷拉下去;有一边疾行一边打电话给家里的工人,重复着中午的炒蛋要少放点盐;痴男怨女,花前月下,编织着“山无棱,天地合”的誓结……而孤身一人的我,仿佛生于其中,后又不属于其中,最终却仍要归入其中。泡沫般短暂的散步时光后,我依旧是一个生活在校园中的学生,和大家一同喜怒哀乐。
张晓风写下一句话,令我无法释怀,将其奉为人生格言:人生太美好,无论你如何度过,都是一种浪费。这更让我感到时间的短暂。
于是散步时,将步伐的迈动当作一种享受,放空身心。每次踏在坚实的土地上,都那样真真切切。《古道》的作者罗伯特?麦克法伦偏爱那些无人问津的古道。有些是远古时期古人行走的小道,如今常常被淹没在海水之中,有些甚至可以追溯至白垩纪,是动物行走的路,麦克法伦用他的徒步之旅来反思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他在散步后创作,用一跬一步浪漫地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在平日的喧嚣下,珍惜点滴的闲暇时光。将散步当作调剂紧张生活的灵药也好,一边散步一边反省自己的坏脾气、坏习惯也罢,跑累了要走走,人总有慢下来的时候,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