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文忠讲三字经全集(9)

2020-06-20三字经

  “烛影斧声”不出自《湘山野录》,而出自《续湘山野录》:“上谓生(指道士)”:'我久欲见汝决克一事,无他,我寿还得几多在?’生曰:'但今年十月廿日夜,晴,则可延一纪,不尔,则当速措置。’上酷留之,俾泊后苑。苑吏或见宿于木末鸟巢中,止数日不见。帝切切记其语。至所期之夕,上御太清阁四望气。是夕果晴,星斗晴灿,上心方喜。俄而阴霾四起,天气陡变,雪雹骤降,移仗下阁。急传宫钥开端门,召开封王,即太宗也。延入大寝,酌酒对饮。宦官、宫妾悉屏之,但遥见烛影下,太宗时或避席,有不可胜之状。饮讫,禁漏三鼓,殿雪已数寸,帝引柱斧戳雪,顾太宗曰:'好做,好做!’遂解带就寝,鼻息如雷霆。是夕,太宗留宿禁内,将五鼓,周庐者寂无所闻,帝已崩矣。太宗受遗诏于柩前即位。”后人因以“烛影斧声”指帝位传授不正常的疑案。

  《湘山野录》与《续湘山野录》是宋释文莹所作记载北宋见闻杂事的一部随笔。上文有些关键性的细节,如“但遥见烛影下”、“帝引柱斧戳雪”,没有讲或没有讲清楚。关系到赵匡胤生死的天气变化一点没讲。“柱斧”误作“玉斧”。“柱斧”不是玉斧,而是水晶制的小斧。《朱子语类》卷一二八:“祖宗时,升朝官出入有柱斧。其制是水精小斧头子在轿前。”

  岳飞冤狱何时昭雪?

  第三十五讲:“秦桧诬岳飞谋反,把岳飞下了狱。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也就是公元1142年1月27日,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在临安风波亭,当时岳飞还不到40岁。岳飞的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时被害。一直到宋宁宗的时候,岳飞冤案才得以昭雪,被追谥'武穆’。”

  岳飞冤案昭雪的时间,所记不实。

  《宋史·岳飞传》:“桧死,议复飞官。万俟禼谓金方愿和,一旦录故将,疑天下心,不可。及绍兴末,金益猖獗,太学生程宏图上书讼飞冤,诏飞家自便。初,桧恶岳州同飞姓,改为纯州,至是仍旧。中丞汪澈宣抚荆、襄,故部曲合辞讼之,哭声雷震。孝宗诏复飞官,以礼改葬,赐钱百万,求其后悉官之,建庙于鄂,号忠烈。淳熙六年,谥武穆。嘉定四年,追封鄂王。”

  直到高宗死后,孝宗为鼓士气,平民愤,才追复岳飞官职,将其遗骸迁葬于西湖栖霞岭下。孝宗淳熙六年(1179年)谥武穆,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追封鄂王。

  上文所讲岳飞冤案的昭雪,全都错了。

  贺人龙是“李自成的叛将”吗?

  第三十九讲:“崇祯三年,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声势明显壮大后,明王朝陷入了内忧外患的局面。但是,崇祯皇帝居然密令,在崇祯十五年杀了贺人龙。贺人龙不仅跟李自成是同乡,两人还有点亲戚关系。他是李自成的叛将,对李自成的情况很了解,他投靠官兵,对李自成的打击是很大的。”

  贺人龙(?-1642)明陕西米脂人。初以守备隶属延绥巡抚洪承畴,镇压农民军,累迁至总兵。崇祯九年,从孙传庭擒闯王高迎祥。十三年,从左良玉破张献忠于玛瑙山。初督师杨嗣昌许贺人龙进平贼将军,既而食言。人龙大失望,遂不奉约束。崇祯怒,诏夺职,戴罪视事,不久授意督师孙传庭以计杀之。《明史·贺人龙传》:“贺人龙,米脂人。初以守备隶延绥巡抚洪承畴麾下。”说贺人龙“是李自成的叛将”,那是钱先生记错了。

  李自成的叛将另有其人。见《明史·高杰传》:“高杰,米脂人。与李自成同邑,同起为盗。崇祯七年闰八月,总督陈奇瑜遣参将贺人龙救陇州,被围大困。自成令杰遗书约人龙反,不报。使者归,先见杰,后见自成。比围城两月不拔,自成心疑杰,遣别部将往代,杰归守营。自成妻邢氏掌军资,每日支粮仗。杰过氏营,分合符验。氏伟杰貌,与之通,恐自成觉,谋归降。次年八月遂窃邢氏来归。洪承畴以付人龙,使其游击孙守法挟以破贼,取立效为信,自是杰常隶人龙麾下。”李自成的叛将正是高杰。他拐走了李自成的老婆邢氏降明。如果是说他与李自成“两人还有点亲戚关系”,这是什么亲戚关系呀!高杰南明弘光帝时封兴平伯,为江北四镇之一,驻瓜洲,受史可法节制。此是后话。

  人名之误何其多

  《钱文忠解读〈三字经〉》(下册)编校不精,错字较多。

  这里只说人名错误。人名,特别是古代的人名,今人多不熟悉,如果写错了,不经过查考,很难发现。如第75-76页,“拓跋成”凡三见,当作“拓跋澄”。见《魏书·任城王澄传》。第78页,“北周武帝宇文邕,……小名叫弥罗突”,“弥”系“祢”之误。见《周书·武帝纪》:“高祖武皇帝讳邕,字祢罗突。”第85页,“隋文帝还有一个鲜卑族的名字,叫普六茹”,“普六茹”不是名字,是姓氏。见《隋书·高祖纪》:“皇考从周太祖起义关西,赐姓普六茹氏,位至柱国、大司空、隋国公。”他应该叫普六茹坚。第90页,“隋文帝的罪恶,也是深重的。”“隋文帝”系“隋炀帝”之误。第103页,“魏征,字直成”,“直成”系“玄成”之误。第113页,“驸马陈昌义”,“陈昌义”系“程昌裔”之误。第115页,“王献芝”当作“王仙芝”。第117页,“[朱温]随母亲投到萧县叫刘从的地主豪强家里”,“刘从”当作“刘崇”。见《旧五代史·梁书·太祖纪》:“昆仲三人,俱未冠而孤,母携养寄于萧县人刘崇之家。”第129-130页,“王普”凡四见,系“王朴”之误。见《旧五代史·周书·世宗纪》。第143页,“建康留守杜冲不战而降”,“杜冲”系“杜充”之误。见《宋史·杜充传》。第172页,“刘三武”系“刘三吾”之误。见《明史·刘三吾传》:“懿文太子薨,帝御东阁门,召对群臣,恸哭。三吾进曰:'皇孙世嫡承统,礼也。’太孙之立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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