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日感怀》鉴赏(3)

2018-07-17思乡诗

  正统六年(1441年),于谦上书说:“河南、山西各自储存了数百万谷物。请于每年三月,令各府州县上报缺粮的贫困户,把谷物分发给他们。先给菽秫,再给黍麦,再次给稻。等秋收后还给官府,而年老有病和贫穷无力的,则免予偿还。州县吏员任满应该提升时,储存预备粮达不到指标的,不准离任。并命令监察官员经常稽查视察。”下诏令照此执行。河南靠近黄河的地方,常因水涨冲缺堤岸。于谦令加厚防护堤,计里数设置亭,亭有亭长,负责督促修缮堤岸。又下令种树、打井,于是榆树夹道,路上没有干渴的行人。大同单独远在边塞之外,巡按山西的人难于前往,奏请另设御史管理。把镇守将领私自开垦的田全部收为官屯,用以资助边防经费。他的威望恩德遍布于各地,在太行山的盗贼都逃跑或隐藏起来。在职九年,升任左侍郎,领二品官的俸禄。成为了重臣。

  当初,杨士奇、杨荣、杨溥主持内阁朝政,都很重视于谦。于谦所奏请的事,早上上奏章,晚上便得到批准,都是“三杨”主办的。但于谦每次进说商议国事时,都是空着口袋进去,那些有权势的人不能不感到失望。到了这时,“三杨”已经去世,太监王振掌权。于谦入朝,推荐参政王来、孙原贞。通政使李锡逢迎王振的指使,弹劾于谦因为长期未得晋升而心生不满,擅自推举人代替自己。把他投到司法部门判处死刑,关在狱中三个月。后来百姓听说于谦被判处死刑,一时间群民共愤,联名上书。王振便编了个理由给自己下台,称从前也有个名叫于谦的人和他有恩怨,说是把那个“于谦”和被关起来的于谦搞错了,才把于谦放出来,降职为大理寺少卿。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俯伏在宫门前上书,请求于谦留任的人数以千计,周王、晋王等藩王也这样上言,于是再命于谦为巡抚。当时的山东、陕西流民到河南求食的,有二十余万人,于谦请求发放河南、怀庆两府积储的粟米救济。又奏请令布政使年富安抚召集这些人,给他们田、牛和种子,由里老监督管理。前后在任共十九年,他父母去世时,都让他回去办理丧事,不久便起用原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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