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幻想小说,以幻想为主,科学的成份减少或完全没有,包括三种,乌托邦科幻小说、鸳鸯科幻小说、文艺科幻小说。”《台湾科幻小说大全》503页。这个分类的标准是很模糊的。仅作为资料收录在此。
在《科幻的分类》(《科幻世界》96、4)一文中,吴定柏先生介绍了国外研究者在这个问题上的一些结论。比如,有的将科幻作品从外在形式上分为“趣味性作品、预言性作品、社会评论性作品”;有的从主题思想上将其划分为“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两类;有的依照题材不同将其划分为“技术、人类利益、社会学和末世学”四类;有的则直接根据科幻构思所属的科学门类进行划分。
前苏联科幻作家在研究西方的科幻小说时,认为西方的科幻作品敢于想象几百几千年后的未来,而当时的苏联科幻显然没有这么“远”。于是便有远科幻、近科幻的奇怪分类。当然,那些苏联科幻作家并非要把这对概念变成一对基本概念,只是用它们来描述自己的某种观感。但科幻中的幻想之分远近,确实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总得来说,与科幻文学已经积累得很丰富的文本相比,对其分类进行的理论探索是远远不够的。
被种种分类搞得头疼的某些科幻作家,干脆就反对一切分类。他们认为,科幻作品只分好坏,有人读的科幻就是好科幻,没人读的就是次科幻。这么分就行了。这样就避免了无休止的,看似也无意义的争论。
其实,搞清科幻小说的内部门类在实践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前所述,科幻文艺本身就是从大文艺中分化出来的一个类型文艺。科幻在成熟过程中,内部又不停地分化。这个过程其实就是读者细分的过程,也是作者分化的过程。擅长写这类科幻的作者不擅长写那类科幻;喜欢看这类科幻的读者不喜欢看那类科幻。对于作者来说,哪些读者是自己的目标读者?对于出版社、杂志社来说,哪些读者是自己的消费群体。他们绝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