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与陆小曼故事(2)(2)

2018-07-23徐志摩

  “……小曼之母,看到有这种少年英俊,认为这是雀屏中选的最理想人物,虽是王庚年龄长小曼七岁,她偏说他这穷小子将来一定有办法的,毫不迟疑的,便把小曼许配了他。”2于是求婚很快被答应了,从订婚到结婚,不到一个月,人称"闪电结婚"。在这场婚姻中,小曼自始至终是一个被摆布的木偶,但小曼也是同意的,只不过他们互相看到的都是对方的表面,婚后才发现性格和人生态度反差太大。但是在当时,不管是1915年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姻,还是1922年陆小曼与王庚的婚姻,20世纪初的年轻人,他们的婚姻大体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们对自己的婚姻是不做主的。只有结婚以后,发现实在不能凑合,痛苦不堪时,才不得不起而反抗,要求离婚,那也只是寥寥几个叛逆者,如徐志摩、陆小曼等。

  王庚与小曼的婚姻,是当时上流社会典型的绅士配淑女的婚姻。极有自信和野心的王庚需要一位中西融通、娘家财力雄厚、社交网络广博的太太相助开拓事业。而名媛淑女小曼则需要一位将来能够给她带来荣华富贵生活的丈夫,这是一桩利益均等的婚姻。当时的王庚虽然前途无量,但还是一个穷小子。而正处于鼎盛时期的陆家却财大气粗,因此婚礼的一切费用都由陆家负责,婚礼的一切仪式也由陆家安排。陆小曼的婚礼震惊四方,婚礼在"海军联欢社"举行,仪式之浩大,场面之阔气,轰动京城。"光女傧相就有九位之多,除曹汝霖的女儿、章宗祥的女儿、叶恭绰的女儿、赵椿年的女儿外,还有英国小姐数位。这些小姐的衣服,也都由陆家订制。婚礼的当天,中外来宾数百人,几乎把'海军联欢社'的大门给挤破了。"319岁的陆小曼就这样风风光地嫁作了王庚妇。学,自然是用不着上了,作为一个女人,人生的最大目标已经实现,此后就是做一个贤妻良母,相夫教子,这就是女人们的生活轨迹。外交部的事当然也是不能做了,如果她还抛头露面在外头做事,那还像什么样子,丈夫的面子往那里搁,有本事的男人当然要让妻子待在家中,受着供养,也受着约束。她们是皇后,也是奴隶。而妻子,特别是一个有前途的男人的妻子,惟一可做的事情就是乖乖地待在家中,生儿育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安分守己,这才是女人的本分,才是好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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