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莺莺传》(2)

2018-07-20元稹

  张生稍以词导之,不对。终席而罢。张自是惑之,愿致其情,无由得也。

  崔之婢曰红娘。生私为之礼者数四,乘间遂道其衷。婢果惊沮,腆然而奔。张生悔之;翌日,婢复至。张生乃羞而谢之,不复云所求矣。婢因谓张曰:“郎之言,所不敢言,亦不敢泄。然而崔之族姻君所详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

  张曰:“予始自孩提,性不苟合。或时纨绮闲居,曾莫流盼。不为当年,终有所蔽。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干枯鱼之肆矣。尔其谓我何?”

  婢曰:“崔之贞顺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语犯之,下人之谋,固难人矣。然而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不然,则无由也。”

  张大喜,立缀春词二首以投之。是夕,红娘复至,持彩笺以授张,曰:“崔所命也。”

  题其篇曰《明且三五夜》。其词曰: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张亦微喻其旨。是夕岁二月旬有四日矣。

  崔之东有杏花一树,扳援可逾。

  既望之夕,张因梯其树而逾焉。达于西厢,则户半开矣。红娘寝于床上,因惊之。红娘骇曰:“郎何以至?”

  张因绐之曰:“崔氏之笺召我矣,尔为我告之。”

  无几,红娘复来。连曰:“至矣,至矣!”

  张生且喜且骇,必谓获济。及女至,则端服严容,大数张曰:“兄之恩,活我之家厚矣。是以慈母以弱子幼女见托。奈何因不令之婢,致淫逸之词。始以护人之乱为义,而终掠乱以求之,是以乱易乱,其去几何?诚欲寝其词,则保人之好,不义。明之于母,则背人之惠,不祥。将寄于婢仆,又惧不得发其真诚。是用托短章,愿自陈启,犹惧兄之见难,是用鄙靡之词,以求其必至。非礼之动,能不愧心!特愿以礼自持,无及于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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