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和苏武传(2)

2018-07-20鱼我所欲也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苏武传

  作者: 班固

  武字子卿,少以父任,兄弟并为郎,稍迁至栘中厩监。时汉连伐胡,数通使相窥观。匈奴留汉使郭吉、路充国等前后十余辈,匈奴使来,汉亦留之以相当。天汉元年,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乃曰:「汉天子我丈人行也。」尽归汉使路充国等。武帝嘉其义,乃遣武以中郎将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因厚赂单于,答其善意。

  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既至匈奴,置币遗单于;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方欲发使送武等,会缑王与长水虞常等谋反匈奴中。缑王者,昆邪王姊子也,与昆邪王俱降汉,后随浞野侯没胡中,及卫律所将降者,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会武等至匈奴。虞常在汉时,素与副张胜相知,私候胜曰:「闻汉天子甚怨卫律,常能为汉伏弩射杀之,吾母与弟在汉,幸蒙其赏赐。」张胜许之,以货物与常。后月余,单于出猎,独阏氏子弟在。虞常等七十余人欲发,其一人夜亡告之。单于子弟发兵与战,缑王等皆死,虞常生得。

上一篇:陋室铭和鱼我所欲也下一篇:鱼我所欲也书下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