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则B;
如果C,则D;
或者非B,或者非D;
所以,或者非A,或者非C。
根据这个公式,把这段古文加以整理并翻译如后: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A)
那么凡是能够求得生存的手段,哪样不可采用呢?(B)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C)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D)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或者非B)
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或者非D)
所以,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或者非A)
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或者非C)
由于用这种逻辑推理代替了复杂而冗繁的理性阐述和夹杂于论证中的大量事例的引证,致使文章的结构不落窠臼,别具一格,文章的思路、层次完全依据逻辑思维的规律向前推进,非常明快、清晰。这篇文章如果按照常规写作,在论证过程中,正面论证要举正面的事例,反面论证要举反面的事例。而作者一反常法,在理性的阐发中,大段大段的逻辑推理,致使句群的结构翻新、句式新颍,语言准确精炼。如文章中的“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①,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②!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③,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④!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⑤;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⑥。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⑦,所恶有甚于死者⑧。”这八句话,按照通常叙述习惯,顺序应为①②⑤⑦四句组接为一个句群,③④⑥⑧四句组接为一个句群。可是文章依逻辑推理的思维规律,使①②小句至⑤句,再至⑦小句之间出现“鱼跃式”;①②小句和③④小句之间,⑤—⑥之间,⑦—⑧之间,出现了“雁行式”。这样,文句跌宕多姿,可语气流畅,富于思辩色彩。 文章在理性的推导之后,引证事例既作“义重于生”的事实根据,又作中心论点的引申论证。所以把“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爱之”作对比性的间接论证,阐明了“义重于利”,进而推演出“非独贤者有是心(即羞恶、同情、推让、是非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的结论。
文章就这样,由浅入深,环环相扣,层层推演,逻辑思维严谨,无懈可击,使人信服。所以文章脍炙人口,经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