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析第二段:
⑴ 根据教师提示,学生把本段可分为三层。
讨论并归纳:
第一层(“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
第二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第三层(“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结尾一句话,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这“本心”就是“羞恶之心”,就是“义”。
⑵ 在本段中,作者又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
讨论并归纳: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
⑶ 教师小结:
本段运用了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三、延伸思考
思考、讨论:
在几千年前,孟子就提出了“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问题和应当“舍生取义”的观点,那么在我们现代社会,面对愈来愈多的诱惑,面对人生的各种考验,我们应当做出怎样的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