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长篇小说《十八春》第十三章(3)

2018-07-17张爱玲

  两人跟在那只狗后面,在草坪上缓缓走着。翠芝忽然说了一声:"他真活泼。"世钧道:"你是说来利?"翠芝略顿了一顿,道:"不,我说叔惠。"世钧道:"是的,他真活泼,我要是心里不痛快的时候,去找他说说话,就真的会精神好起来了。"他心里想,究竟和翠芝没有什么可谈的,谈谈就又谈到叔惠身上来了。

  翠芝让他进去坐一会,他说他还有两家人家要去一趟,就告辞走了。他这些日子一直没到亲威家里去走动过,这时候已经满了一百天,就没有这些忌讳了,渐渐就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应酬。从前他嫂嫂替他和翠芝做媒碰了个钉子,他嫂嫂觉得非常对不起她的表妹,"鞋子不做倒落了个样"。事后当然就揭过不提了,翠芝的母亲那方面当然更是讳莫如深,因此他们亲戚间对于这件事都不大知道内情。爱咪说起这桩事情,总是归罪于世钧的怕羞,和翠芝的脾气倔,要不然两人倒是很好的一对。翠芝一度订了婚又悔婚,现在又成了个问题人物了。世钧也许是多心,他觉得人家请起客来,总是有他一定有她。翠芝也有同感。她常到爱咪那里去打网球,爱咪就常常找世钧去凑一脚。世钧在那里碰见一位丁小姐,网球打得很好,她是在上海进大学的,和世钧还是先后同学。世钧回家去,说话中间提起过她几次,他母亲就借故到爱咪那里去了一趟,偷偷的把那丁小姐相看了一下。世钧的父亲临终的时候曾经说过,说他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看见世钧结婚。他母亲当时就没敢接这个碴,因为想着世钧如果结婚的话,一定就是和曼桢结婚了。但是现在事隔多时,沈太太认为危机已经过去了,就又常常把他父亲这句遗言提出来,挂在嘴上说着。

  相识的一班年轻人差不多都结婚了,好象那一年结婚的人特别多似的,入秋以来,接二连三的吃人家的喜酒。这其间最感刺激的是翠芝的母亲。本来翠芝年纪也还不算大,她母亲其实用不着这样着急,但是翠芝最近有一次竟想私自逃走,留下一封信来,说要到上海去找事,幸而家里发觉得早,在火车站上把她截获了,虽然在火车站上没看见有什么人和她在一起,她母亲还是相信她一定是受人诱惑,所以自从出过这桩事情,她母亲更加急于要把她嫁出去,认为留她在家里迟早要出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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