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荷兰》原文(2)

2018-07-12朱自清

  荷兰人又有名地会画画。十七世纪的时候,荷兰脱离了西班牙的羁绊,渐渐地兴盛,小康的人家多起来了。他们衣食既足,自然想着些风雅的玩意儿。那些大幅的神话画宗教画,本来专供装饰宫殿小教堂之用。他们是新国,用不着这些。他们只要小幅头画着本地风光的。人像也好,风俗也好,景物也好,只要“荷兰的”就行。在这些画里,他们亲亲切切地看见自己。要求既多,供给当然跟着。那时画是上市的,和皮鞋与蔬菜一样,价钱也差不多。就中风俗画(genre picture)最流行。直到现在,一提起荷兰画家,人总容易想起这种画。这种画的取材是极平凡的日常生活;而且限于室内,采的光往往是灰暗的。这种材料的生命在亲切有味或滑稽可喜。一个卖野味的铺子可以成功一幅画,一顿饭也可能成功一幅画。有些滑稽太过,便近乎低级趣味。譬如海牙毛利丘司(mauritshuis)画院所藏的莫兰那(molenaer)画的《五觉图》。《嗅觉》一幅,画一妇人捧着小孩,他正在拉矢。《触觉》一幅更奇,画一妇人坐着,一男人探手入她的衣底;妇人便举起一只鞋,要向他的头上打下去。这画院里的名画却真多。陀(dou)的《年轻的管家妇》,琐琐屑屑地画出来,没有一些地方不熨贴。鲍特(potter)的《牛》工极了,身上一个蝇子都没有放过,但是活极了,那牛简直要从墙上缓缓地走下来;布局也单纯得好。卫米尔(vermeer)画他本乡代夫脱(delft)的风景一幅,充分表现那静肃的味道。他是小风景画家,以善分光影和精于布局著名。风景画取材杂,要安排得停当是不容易的。荷兰画像,哈司(hals)是大师。但他的好东西都在他故乡哈来姆(haorlem),别处见不着。亚姆斯特丹的力克士博物院(ryks museum)中有他一幅《俳优》,是一个弹着琵琶的人,神气颇足。这些都是十七世纪的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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