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流程

2021-08-15歇后语

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流程

  硕士研究生,即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硕士生,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考上了硕士,读硕士等,正是指硕士研究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流程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招生人数

  北京校区20人,培养地点在北京;

  最终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0年12月14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教育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领域、材料类别与详细项目名称)。

  (2)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3)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高等学校(含本专科)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行政级别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高中(含中职中专)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则不提供。

  (6)两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7)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内容需包含学习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简介、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8)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9)硕士学位论文(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10)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的专著/编著/译著(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11)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提交教育管理工作相关案例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获奖证书等;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提示:

  ①以上书面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无需装订成册;

  ②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还;

  ③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二)电子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0年12月10日报名截止前,以压缩包方式在博士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PDF文件),电子版材料内容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1)个人自述;

  (2)研究计划书;

  (3)硕士学位论文;

  (4)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

  (5)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

  五、申请-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组织专家委员会依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二)初审选拔

  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能力与成果、实践能力与成就、综合素质。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初审成绩排序,并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专业知识考核名单。

  专业知识考核名单将于2021年3月中下旬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布。

  (三)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对专业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热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将于2021年4月上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专业知识考核公布名单中通知。

  考试科目如下:

  (四)复试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复试考核。在通过专业知识考核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1年4月中旬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复试考核将于2021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

  复试考核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审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

  复试考核专家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为每位专家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将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教育学部提出申诉,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253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4091

  电子邮箱:zhaona244@bnu.edu.cn

  联系人: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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