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分明,公家的与私人的界限十分清楚。出自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要敢说真话,反对说假话,不务虚名,多做实事;要公私分明,不拿原则换人情。”小编整理的成语故事,供参考!
【成语故事】
管仲和鲍叔牙是生死之交。
有一次齐桓公和管仲探讨下任国相的问题,齐桓公问:假如你要是死了,谁接任你的国相为好呢?管仲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二人选呢?
管仲就又说了一个人的名字,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三人选呢?管仲就又说出了一个人名。
齐桓公很不高兴的再次问:那么第四人选呢?
管仲说:那就是鲍叔牙了!
齐桓公说:我真的很奇怪,鲍叔牙对你那么好,听说以前你们一起做生意,他也老让着你,你辅佐公子纠时,还射过我一箭,要不是鲍叔牙说情,我早就把你杀了,后来鲍叔牙又在我面前积极推荐你为国相,怎么现在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时,你竟然把鲍叔牙放在第四人选的位置上呢?你对得起人家鲍叔牙吗?
管仲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您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们的私交很好,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嘛!
两种属性
人类有两种属性:
个体的人属于自然属性,即自私自利的私有的必须的财产。
群体的人属于社会属性,即大公无私的公有的公共的财产。
私有
人的自然属性(私有制)即个人个体与个体之间,生存必须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创造能力和消费能力相互间差异不超过七倍;个人占有七倍以内差异的私有财产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例如:个人和个人之间解决自然生存的温饱方面,从摄取饮食方面个人之间差异不超过七倍;从劳动体能个人之间差异不超过七倍。这些都是人的自然属性即人人必须的私有财产。占有七倍以内差异的私有财产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可见私有制是必须的,不能废除的。
公有
人的社会属性(公有制)即社会群体与群体之间,解决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创造能力和消费能力大大超过七倍;个人超过七倍以上的私有财产归为公有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例如:群体和群体之间解决社会生存的生产方面,从提高生产力方面社会群体比自然个体大大超过七倍;从剩余价值方面社会群体比自然个体大大超过七倍。这些都是人的社会属性即人人必须的社会福利的公共财产。个人超过七倍以上的私有财产归为社会福利的公共财产是合情、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