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快乐 我爱读书作文700字(4)

2021-02-22读书

读书的快乐 我爱读书作文700字11

  是的,我很爱读书。我从小就爱看书。小的时候,我喜欢童话,喜欢童话里那浪漫的爱情;喜欢童话里那赋有正义感的玫瑰花精;喜欢童话里那美丽善良的的白雪公主;喜欢童话里那高大帅气的白马王子;更喜欢童话的粉色梦幻……是的,我很爱书。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

  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百科书了。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是的,我很爱书。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

  。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动物园看动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动物园看动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动物园吧!”说完拉起我就走。“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到了动物园,我觉得动物园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动物园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杂技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是的,我很爱读书。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

  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我爱书。

读书的快乐 我爱读书作文700字12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

  ——于谦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

  书的世界是一个多彩的世界,能够与书为伴是人生的最大幸事。而读书的乐趣,是所有游戏不可比拟的。那一个个方块字,在洁白的纸张上交织出一篇篇优美的文章。

  周恩来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在他眼里读书成为了复兴中华的重要方式。读书,能够实现我们的梦想。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闲暇时刻,捧一杯香茗,独自坐在朝阳的小桌前细细读书,将尘世的纷繁复杂抛之脑后,给心灵一片净土。利用生活的点滴时间,将如细沙般的文学精粹收集起来装进大脑,使之变成自己的真正涵养。

  人们都喜欢用文字把自己的内心想法表达出来,所以说,读书是个奇妙的过程。他人的内心,通过一种可见的方式,用眼去感受,然后通过感觉的门廊,经过想象力的天井,进入心灵的空间,激起心中的波浪。

  读书的日子里,让我学会了品人,一点一点的体味生活。是书,让我认识了不同的人:《穷人》中备尝生活艰辛,苦命坎坷的人;《钟鼓楼》下经历沧海桑田却也注视着变迁的人;《绿山墙的安妮》里苦命悲惨,纯真善良的人;是读书,带我去绿山墙寻找那红头发长雀斑的女孩,梦游到闹鬼的林子,去白色牛奶湖边散步,让我的人生多一份童真,多一份梦幻,许下“永远和你在一起”的诺言。它带我去攀登世界最高峰,纵有千般难万般险,我愿“绝云气,负青天”,让我的人生多一份豪迈,多一份执着。

  读书,可知治国安邦者的高瞻远瞩,雄才大略;读书,可知蝇营狗苟者的处心积虑,利令智昏;读书,可知故园的温馨,青春的宝贵。

  我的世界,因书而丰富多彩;我的心灵深处,常常弥漫着书香;我的世界里,因有书香而格外美丽。朋友,让我们坐下来读书,去品味那页页书墨香。

读书的快乐 我爱读书作文700字13

  “书山有路勤为径。”有人问我:“你几岁爱上了读书呢?”我骄傲地说:“我从三岁就爱上了读书!”可以说,书是我童年里的“好伙伴”。

  我小的时候,是用耳朵阅读的。外婆每天在我睡前,都要给我讲一个小故事。什么《小红帽》《三只小猪》《灰太狼和三只小羊》……这些童话故事,我都听外婆给我绘声绘色地给我讲过很多遍了,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外婆给我讲的《小红帽》。当外婆扮演狼的时候,她拖着尾音,龇着牙说:“小红帽,你要做什么呀?”我听完吓得连忙躲进了被窝,为小红帽担忧起来。但当外婆肚子里的小故事被我听完后,她又开始编一些故事,一根绣花针、一个杯子、一双鞋子……都让我外婆讲活了,十分生动形象,仿佛它们就在我眼前,开着会,议论纷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外婆就是我人生中的启蒙老师。

  上学前班时,我非常喜欢听学校的广播。那个小音箱,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每当到中午休息的时候,小音箱就播起来:“红领巾广播站,现在开始播音了!”那些五六年级的大哥哥和大姐姐,每天都能给我们带来一些丰富的故事,《后裔射日》《杨靖宇的事迹》……这些故事让我如痴如醉,不仅丰富了我的思想,也是我精神的食粮。

  当我上了一年级,识字量逐渐增大,开始让爸爸妈妈给我买绘本,一个人拿着书阅读起来。但由于有些汉字不认识,便只认字的一半,把“诸”读成了“者”,还把“沁”读成了“心”,还特别容易读别字,“大”读成了“太”,“乌”被我读成了“鸟”。因为我经常读错别字,爷爷就叫我“别字先生”。尽管如此,但我越来越爱读书了,它始终如磁石一般一直吸引着我。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读了不少名著,三毛、冰心、沈石溪、曹文轩、老舍……都成为了我的好朋友。他们牵着我的手,带我走进了万紫千红的世界。每次得到一本好书,我就恨不得把它一口吞下。

  “腹有诗书气自华”。自从我爱上了读书,就跟着主人公走进他们的世界,与他们一起哭,一起笑。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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