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TVB的电视剧塑造了香港民众的道德观,于是我常常在想,八零后骨子里那种若隐若现的娱乐至死的精神究竟和斯蒂芬周有多大关系。至少就我自身来看,该名可疑男子难辞其咎。
常欢手扶门框佯装淡定,表情抽搐,欲言又止,搜肠刮肚的斟酌着,到底哪部好莱坞作品能成为自己“裸上身”造型的合理解释,以骗过被他的“巴黎铁塔翻来覆”搞得痴心绝对的何里玉,保住他“情场鬼见愁”的霸道法号——那是1992年,他三十岁,香港全年最卖座影片的前五名都是由这个笑起来贱贱的家伙主演的,遂该男子一时风头无两。不过名头的变更未及这般迅速,暂且还是“星仔”。我不知道1992年是不是他最好的时光,但我喜欢那个锋芒毕露的他,再抽搐的表情也无法在他有光泽的皮肤上留下痕迹。
不知为何,每次重温那年的他,我总会忍不住想起如今华发毕显的他。
三年前,他为他导演的“儿童片”来内地做宣传,领着一个能言会道的机灵小姑娘,出席各种被镁光灯照得通亮的场合。记者总把提问的关键词锁定在“无厘头”、“后现代”、“解构主义”云云,自以为深刻无比。而早已贵为“星爷”的他,听罢问题,淡定起范儿,用蹩脚的普通话开始云山雾罩地胡扯。
无视那些答非所问的尴尬场面,我依旧喜欢他,虽然不及当年的青春无敌,虽然现在的他即使一脸严肃,也无法拉平岁月的纹理,但是,能够用“无厘头”的方式“解构”自己的“后现代”艺术,让雀跃提问的记者们茫然落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除了这个老男人还有谁做得到。
叫他电影大师,让我不自在又讪然,这般“盛名”实在太没亲和力。在我心中,他就是那个敢把口腔中咀嚼到一半的食物正面推向镜头的包龙星,接黑板擦接得出神入化的周星星,吃完香蕉就翘起猴屁股排放尾气的至尊宝。他是永远可以逢凶化吉的不死之身,他是身怀绝技的赌圣,他是天生丽质的国产凌凌漆,他是游荡在我寡趣童年中的英俊小流氓。他是我懵懂岁月里的一个记忆符号,一个可以让我发笑、想念、鄙夷又依恋的远在天边的香港人。